他先后在烏市、呼市、包頭、鄂爾多斯、烏海和寧夏石嘴山等地打零工。
“我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石嘴山了,絕大部分時間在烏市、呼市來回逛蕩,也曾攢過幾萬塊錢在呼市郊區蓋了自己的房子”,他說得很輕松。
“但是,離婚以后,我就把它變賣了。除了每個月給前妻和我們的女兒生活撫養費以及我個人的基本生存消費,剩下所有的錢,我都拿去玩女人了。”
趙志紅的嘴角眉梢還在“微笑”著,“我有錢就去玩女人。”
“有沒有用自己賺來的錢孝順過爸媽?”記者問。
“在我記憶中,一次也沒有。”趙志紅還是笑著答。
“1995年年底,父母給我說了個對象要我成家,相親后第二天,我們就結婚了,婚后不久我就發現她是二婚,而且還生過孩子。”
他語氣平靜,像是在說別人的家事。
“我愛看書,《知音》、《讀者》、《婚姻與家庭》,無所不看,但她是個文盲,”說到此處,趙志紅有些失落。
“但人家也沒別的毛病,還和我生了小孩,所以我自打一開始作案,就覺得很對不起她,總想讓她提出離婚,這樣我心里好受些。”
“所以”,他狡猾而自得地一笑,“我故意讓她知道我偷了隔壁鄰居的老婆,這樣2001年她就帶著孩子氣跑了。 ”
“對于女人,你有過真愛嗎?”
“集寧分園的霞飛老師,她年紀那么小,卻頂住壓力、背著張麗和我好,我倆是真心相愛的。”他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知道嗎,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做的惟一一件善事,就是霞飛她媽重病時,我給霞飛送去了1000元錢。”
急切表達中的趙志紅,話到此處,語氣卻突然略微停頓,流露出一絲痛悔的表情,“我父母是最要臉的人,他們一定是再也不要見我這個逆子一面了,我讓全家抬不起頭來。”
趙志紅案詳情:中國的“BTK”變態殺人法
他再次調整了一下情緒,用盡量真誠的眼神望著記者,“你可以替我呼吁一下嗎?我壞事做絕,死期將至,我渴望能有機會做我人生中第二件善事、也是最后一件——行刑后,把我所有健康的器官都捐獻給需要它們的人,這是我的贖罪,也替家人減輕恥辱。”
一番“莊重”之后,到登記口注冊時和管教民警老熟人一般談笑風生的趙志紅,在記者即將離開監區之前,生怕忘了似的回頭招呼記者,“刊物出版了,一定給我郵一本啊,我要看看自己在雜志上的樣子,呵呵。”
看著趙志紅歪歪扭扭的背影,記者不由得想起了在2005年2月26日,在逃避警方追捕31載后終于落網的美國著名連環殺手“BTK”——丹尼斯·雷德(DennisRader)。
他自1974年至1991年,共計猥褻并殺害了10名婦女及兒童,他熱衷于在作案后向警方和媒體寄去詳細描寫其殺人細節的“詩句”,挑釁司法的同時,還公開自己的“殺人感受”,譬如,“到底我還要殺多少人,我的名字才能出現在報紙上,并在美國引起轟動呢?”
雷德命名自己為“BTK”,是“Bind,Torture,Kill”的縮寫,意為“捆綁,折磨和殺害”,基本再現了他每次作案時殘忍的虐殺過程。
雷德在2005年被捕時,是帕克市的市政法令執行官兼路德天主教會的高層神職人員。
他被社區評價為“友好,殷勤,樂于助人,婚姻美滿,工作穩定,典型的中產階級”,但恰恰是這位不笑不說話的紳士,使與他近在咫尺的兩位女鄰居“人間蒸發”。
雷德在1979年寫給當地媒體的一封信中,首次剖析了自己的殺人動機,他說,“有一種神秘的力量驅使我大開殺戒,令我無法抗拒。”
與雷德有著同樣“邏輯”的趙志紅,在他的供述中,奸殺的殘忍性與“刻意情節設計”方面,毫不遜色于“BTK” :
為他親手沏上熱茶的12歲小姑娘,被他強暴后,倒插在她自家水缸中,蜷縮著溺死;
山西醫專的女大學生,被他用纖維繩將雙手與左腿交叉捆綁,以劈開右腿,使整個身體呈現后拱彎曲狀態——這是草原上屠宰綿羊的專業姿勢;
發改委年輕女干部,所穿著的所有內外衣褲,被他用匕首從領口至襠部一線割開,強奸后向其左胸連刺5刀,創道深達胸腔致心臟破裂……
怎樣深刻的惡毒、仇恨與對人性、人類本身的漠視、蔑視、無視,才能造成這樣沒有“愛因恨果”的同類殺戮?!
趙志紅、“BTK”,都不是精神病患者,但是,他們無疑都是“心理甲等殘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