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結果:呼格無罪!撤銷呼格強奸殺人罪】內蒙高院法官5分鐘前趕到呼格家,向呼格父母宣布了再審結果:撤銷1998年內蒙古高級法院判決呼格流氓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罪名,經過再審之后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聽完判決后,呼格父母抱頭痛哭起來,在場的許多記者也禁不住流下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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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結果:撤銷呼格強奸殺人罪 判決無罪
呼格吉勒圖案再審以書面審理,不公開的程序近來也引發社會關注。
代理人王振宇律師透露,盡管為合議庭書面審理,但在每一步程序上,內蒙古高院都會同他們提前溝通,雙方一直保持電話聯系,不過關于案情本身溝通不多。不久前,負責此案的一名法官還在高院加班,問他是否能夠過來,當面溝通。由于當時在辦另一案件無法抽身,王律師承諾書面辯護意見會寫得盡量詳細。
王振宇律師此前提出調閱趙志紅案相關卷宗,后被告知,內蒙古高院經過合議庭合議,認為沒有必要把趙志紅案的證據拿到本案中來。
在宣布啟動重審時,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曾表示,法院經過審查認為,“原審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的,依法應當予以排除”。至于具體是哪些問題,經過再審合議庭審理后,將在再審裁判文書中一一列明。是否冤錯案只有依法作出再審判決后,才能有定論。
如有定論,則追責會成為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尚愛云夫婦強調:“我們不想硬要把哪一名辦案人員怎么樣,而是希望依照法律程序,誰該承擔什么責任,誰就要承擔。錯了就是錯了。”
王振宇律師稱,按規定,是否需追責,要對冤錯案造成的原因進行全案審查。審核相關辦案材料、查閱卷宗、調查當時情況。如辦案人員確有責任,啟動追責程序并不難,但關鍵要看原因。具體到本案,王振宇律師表示不便多加評論:“我只能說,通過閱卷,我對辦案過程有一些發現,對案情如何產生,我有自己的感覺。如果司法機關愿意了解這些情況,我愿意去跟他們交流。”
反思冤案避免“新傷”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說,他們不光要為兒子討一個清白,也希望還法律一個公正,期待這起案件能對后來的辦案人員起到警示作用。
王振宇律師認為,呼格吉勒圖案等冤假錯案的出現,不光是對司法公正的傷害,其實也是全社會的一個傷疤。因此,如何撫平傷疤是一個值得反思的問題。
在王振宇看來,呼格吉勒圖案應該成為司法領域的一個標桿。大家把這個案件記住,才能避免新的傷疤產生。產生冤假錯案既有人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需要不斷提升,司法制度也需要繼續完善。一些刑事政策需要反省,比如重大命案必破等口號以及對破案率的指標考核等體系,都可能會引發辦案人員造成冤假錯案的沖動。
對于今天上午就能拿到的再審裁決書,呼格吉勒圖的大哥已有安排。他說,會把這份法律文書在弟弟墳前點燃,紙灰會把清白帶給九泉之下的弟弟。此前的再審通知文書,他也是通過這種方式,留在呼格吉勒圖的墳前。
有消息稱,埋葬18歲青年的那片白樺林,或已列入征地范圍。家人盤算著,等判決結果下來,給呼格吉勒圖買個公墓。
無數次與尚愛云伏墳而泣的畫面一同進入媒體鏡頭的,是呼格吉勒圖的墓碑。上面只用油漆寫著他的名字,沒有生卒年月。母親尚愛云曾提及,當年兒子被執行死刑,大家都絕望至極,沒心思挑選墓地便匆匆安葬。那塊墓碑不是石料,而是水泥做的。呼格吉勒圖的大哥稱,等判決結果下來,家人準備擇吉日為弟弟遷墳。
尚愛云曾說,要豎起一塊新的墓碑,這次會寫上呼格吉勒圖的生卒年月。
案件回顧:呼格吉勒圖案最新進展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廁內。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6年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核準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槍決,距離案發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強奸、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主動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家屬院公廁犯下的殺人案。呼格的父母從此開始上訪申冤。該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并被媒體報道為“內蒙古版聶樹斌案”。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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