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據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福州中院12月23日8時30分公開開庭審理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一案。
公訴人指控,被告人陳柏槐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廳長和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期間,違反規定,徇私舞弊,授意、批準將農業廳下屬單位的國有劃撥地非法轉讓用于經營性開發,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6.1億多元,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83萬多元。
湖北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令國家經濟損失6.1億。資料圖
被告人陳柏槐,1950年8月12日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漢族,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原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曾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因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于2014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逮捕。
截至發稿,此案審理仍未結束。
陳柏槐,男,1950年8月出生,漢族,湖北武漢人,197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11月參加工作,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華中師范大學旅游學院區域經濟學專業畢業。
1971.111995.03湖北新洲縣舊街區農業技術員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處長;
1995.031997.06湖北省水利廳副廳長;
1997.062003.02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至湖北省農業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9年1月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