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頻繁更替的律師
2014年2月到5月,進行二審的江西省高院先后5次開庭審理周建華案。同時,周建華的辯護人走馬燈似的換。據江西省高院的判決書顯示,原辯護人周澤、李金星參加了2月26日至3月5日、4月11日至17日的庭審;原辯護人馬朗參加了5月23日的庭審;辯護人楊紅、萬紹英參加了5月26日的庭審。
對此,周澤表示,他的辯護權是被剝奪了。
2014年4月14日,因代理另外一個案件,周澤和李金星接到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6日至9日開庭的書面通知。
5月4日,江西省高院電話通知周澤和李金星,周建華案將5月8日開庭。“我當即告知江西省高院我們已經先收到了廣州中院開庭的通知,并請江西省高院另行安排開庭時間。”江西省高院方面則明確表示不會改期。
5月8日,由于無法參加庭審,江西省高院以周建華的辯護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為由,宣布剝奪周澤、李金星的辯護資格。
法庭隨即另行指派律師作為周建華的辯護人,此舉遭到了周建華的拒絕。僵持之下,法院同意由周建華家人聘請律師馬朗為其辯護,不過周建華最終還是沒有確認馬朗的代理資格。
5月23日上午再次開庭,當周澤拿著周建華重新出具的委托書去出庭時,卻遭到了法庭的“驅逐”。周澤說:“法警強行把我架出法庭,不準我為周建華辯護。”下午,試圖以公民身份進入法庭旁聽的周澤再次被法警“拖”出了法庭。
據媒體報道,5月23日下午庭審時,因為始終沒有獲得周建華委托,而周建華本人亦表示,在沒有解決周澤、李金星為何被取消辯護資格前,他不另行委托律師,馬朗遂選擇退庭。
5月26日下午最后一次開庭時,法院為周建華指定了兩名辯護人楊紅、萬紹英,江西省高院的判決書顯示,二人來自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據媒體報道,庭審時,盡管周建華本人表示拒絕,庭審仍繼續進行。多名旁聽者稱,此次庭審,法庭僅用了24分鐘就走完全部程序。
對此,周澤頗有微詞,“二審階段,江西省高院不準許辯護律師復制案件訊問光盤,不調取關鍵證據,不通知證人出庭,剝奪周建華選定的律師的辯護資格,在指定的辯護人連案情都不熟悉根本無法進行辯護的情況下,不顧周建華的強烈抗議,用24分鐘匆忙走完法定程序,草草結束審判,這樣的審判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證人楊鵬對《中國經濟周刊》回憶起當時庭審現場的情景時,仍覺得很荒誕,當時他作為唯一的證人出庭作證,“我當時說我聽不清楚,法官就問我,所說是否跟一審一樣?我反問了一句說‘什么一樣?’,法官就說,把證人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