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撒探會》對話周強:“對于呼格吉勒圖等錯案,我們十分痛心,教訓十分深刻”
2014年糾正了12起重大錯案
撒貝寧:在過去的一年, 12個被糾正的冤假錯案,被很多人認為是過去的一年中國法治的一個坐標。最高人民法院是否也是在通過這些案件向全社會釋放一個關于法治的信號?
周強:2014年最高法院監(jiān)督指導各地法院,糾正了12起重大錯案。與此同時,全國各地法院通過再審程序,糾正了一千多起案件,這些措施都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重大部署的具體措施。也就是說做到有錯必糾,加強人權保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對于呼格吉勒圖等錯案的發(fā)生,我們十分痛心,教訓十分深刻。
“對負有責任的辦案當事法官,要依法追責”
撒貝寧:冤假錯案糾正之后,很多人感受到了司法公平正義的決心,但是也有一些聲音,說到好像這些案件發(fā)生在過去,是在一些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客觀原因占得比重更大等等。對這樣的聲音您怎么看?
周強:首先我們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這是原則。
不管這些案件是形成什么時間,有什么客觀原因,錯了,我們發(fā)現(xiàn)了就一定要糾正,這是我們黨的實事求是路線的體現(xiàn),是法治精神的體現(xiàn),是保障人權、保護人民的題中應有之意。
案件糾正之后,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要分析產(chǎn)生這些錯案的原因有哪些。只有把這些原因找準,我們才能夠更加有效地防范新的錯案的出現(xiàn)。我們還要查找當時辦案人員有沒有責任,是認識上的判斷錯誤,還是枉法裁判。同時要對負有責任的當時辦案的當事法官依法追究責任。
概括起來就是,有錯必糾,有責必追。
源頭上防止庭審“走過場”
撒貝寧:我們知道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一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那么在這個意見當中,有沒有對未來防范冤假錯案的出現(xiàn)做頂層的制度設計?
周強:在最高法院出臺的《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意見》里面,有專項關于防范冤假錯案的內(nèi)容。首先要加強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改革,我們總結(jié)那些錯案發(fā)生的一個原因,就是庭審作用的淡化,庭審走過場。所以要從源頭上要進一步完善,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這是根本的一個制度保障。
與此相配套另外一個方面,我們要加強對非法證據(jù)的排除,進一步嚴格證據(jù)制度,那么只有這樣,才能使得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上,有客觀真實的證據(jù)作為依據(jù),才能夠真正有效的防范新的冤假錯案(的發(fā)生)。
撒貝寧:今年我們的《小撒探會》設計了一張心愿卡——“法治2015,我期待”。剛才您談到防范冤假錯案的出現(xiàn),針對這個問題,2015年您的期待是什么?
周院長:法治2015,我的期待是:讓罪犯受到應得的懲罰,讓每個人無罪的人不受追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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