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近日下發《關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要健全內部審計工作領導機制,學校主要負責人應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報告,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
意見指出,切實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專業化建設。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應具備經濟、管理類專業知識,具有從事財經、審計等方面工作經驗。內部審計隊伍應由具備經濟、管理、法律、建設工程、信息系統等專業背景和專業資格的人員組成。
意見強調,要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和執行過程審計。學校預算的編制和調整,應安排內部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列席有關決策會議。重點對收支規模大、經濟活動頻繁的內部機構和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重點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將內部控制納入內部審計范圍,組織開展單位層面內部控制審計。重點評價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情況、內部管理制度和機制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要根據內部控制審計評價意見,及時改進,規范運行。
此外,意見強調,加強重點領域審計,維護資金資產安全,加強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審計,科研經費管理審計。對重大科研項目、重要業務環節進行重點審計,促進落實項目負責人的直接責任,項目單位和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責任。加強建設工程管理和學校資產管理審計。拓寬內部審計范圍,適時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意見還要求,加強審計整改,落實責任追究,推進結果公開。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報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過印發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等方式,在學校內部進行公開。
(原標題:教育部:高校主要負責人應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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