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4日綜合報道 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消息,中共高平市紀檢委原書記張俊明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近日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2014年11月18日,山西省紀委網站發布消息,高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俊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張俊明(資料圖)
2014年12月26日,高平市委原常委、紀委書記張俊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經查,張俊明在擔任沁水縣、高平市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且數額巨大,情節嚴重;與他人通奸。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依據相關規定,張俊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張俊明簡歷
張俊明,男,1963.8出生,山西平順人,本科學歷,1990.3入黨,1978.3參加工作。
1978.03--1979.01 平順縣石城鎮黃平學校教師;
1979.02--1981.02 平順縣石城鎮豆口學校教師;
1981.03--1983.05 平順縣石城中學教師;
1983.06--1985.06 在晉東南師專外語系學習;
1985.07--1987.11 平順一中教師;
1987.12--1992.06 陵川縣委辦公室干事;
1992.07--1995.01 陵川縣委辦督查科科長、副科級督查員;
1995.02--1998.07 陵川縣秦家莊鄉鄉長;
1998.08--1998.11 陵川縣馬圪當鄉黨委書記;
1998.12--1999.03 在晉城市紀委工作;
1999.04--2001.05 晉城市紀委、監委辦公室主任;
2001.05--2006.05 晉城市紀委常委;
2006.05--2011.05 沁水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1.05 晉城市高平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4.11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原標題:山西高平市紀委原書記張俊明受賄通奸被移送審查起訴(圖|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