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原因: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查處珠海市殯葬系統職務犯罪窩案10件12人,此窩案涉案金額超過420萬元人民幣。
調查發現:由于喪葬用品的采購、銷售權掌握在殯儀館和墓園手中,壟斷經營迫使喪葬用品供貨商只能跟殯儀館和墓園搞好關系,腐敗的溫床由此滋生。權力缺乏有效制約亦是重要原因。作為公益三類事業單位的珠海殯葬服務單位運營經費自籌自支,然而,對公益三類事業單位的經費開支,卻缺乏完善的監管機制,對于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重要業務環節也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
殯儀館,人生的最后一站。然而,就在這寄托無盡哀思、給生者以慰藉的肅穆之地,有人卻用生者悲情圖利、借逝者安葬發財——廣東省珠海市檢察機關查處珠海市殯葬系統職務犯罪窩案10件12人,此窩案涉案金額超過420萬元人民幣,個人受賄最多的高達155萬多元。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珠海市檢察機關了解到,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大到墓園石料、棺木購進,小到骨灰盒采購、鮮花配送,殯葬服務中心大大小小的有權者無不雁過拔毛、中飽私囊。沉淪于“權力變現”中的貪腐分子,不僅對行賄者賄送的財物欣然“笑納”,甚至發展到明目張膽向供貨商索賄、受賄。
利用公權大肆斂財
珠海市殯葬服務中心是珠海市民政局下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負責市殯儀館和合羅山、仙峰山兩個永久性公共墓園的管理和經營。
2004年11月,時年44歲的劉高源被任命為珠海市殯葬服務中心主任(副處級),成為市殯儀館和合羅山、仙峰山兩個墓園的負責人。“手握大權”的劉高源很快就吸引了眾多供貨商的追逐,其上任不到1個月,墓碑石材供貨商黃某就帶著高檔洋酒、果籃來到劉高源家中“投石問路”,劉高源欣然笑納。黃某心領神會,知道劉高源的女兒讀高中,接著送上1臺價值13000元的電腦,稱“幫助小侄女學習”,劉高源收下了。
這下黃某心中有了底,2005年春節前,他給劉高源送去裝有兩萬元現金的紅包。第一次面對現金,劉高源有點猶豫,但他很快就“想通了”:“這里面是一種正常的工作運作,他是因為私人的‘友誼’關系,對我一種拜年的形式。”思想拐了彎,劉高源也就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從此逢年過節,黃某都給劉高源送紅包。2005年,黃某還拿出5萬元幫助劉高源的女兒疏通關系讀大專,隨即又將3萬元以學費的名義送給劉高源。
所謂的“私人友誼關系”建立起來后,劉高源對黃某的生意關照有加。從上任伊始到案發的9年間,劉高源收受黃某超過30萬元的紅包,黃某也理所當然地成了珠海市殯葬服務中心固定的墓碑石材供貨商。即使是2007年墓園石材公開招投標后,黃某的公司也總能勝出。
作為商人,向公職人員輸送利益是黃某的一貫作法。檢察機關在查辦此案時順藤摸瓜,查處了退休前先后擔任過殯葬服務中心業務部主任、仙峰山墓園管理辦公室主任的駱來東。
早在2002年擔任市殯葬服務中心業務部主任時,駱來東就開始收受黃某送的過節費。2006年擔任仙峰山墓園管理辦公室主任后,駱來東以“茶水錢”的名義,直接向黃某索要回扣。僅從2006年任職到2010年退休的4年間,駱來東從黃某手上拿的回扣就超過29萬元。
正是看中了劉高源手中的權力,珠海市殯儀館的鮮花供貨商陳某對劉高源同樣出手大方。劉高源上任后,陳某很快登門拜訪,坐了十來分鐘,寒暄一陣之后,陳某將一個包有1萬元現金的紅包丟在了沙發上,劉高源欣然“笑納”。
從此以后每逢春節中秋,陳某都會送上“心意”,其間劉高源也有客氣地推讓,但想到這是“他跟我就是一種私人友誼交往”,劉高源最終都收入囊中。從2006年到2014年,15個大大小小的節日,劉高源收了陳某送的15萬元。“理所當然”,陳某也從給殯儀館配送鮮花的業務中收獲頗豐。
館長主動送錢給副手
與劉高源先后沉淪的,還有案發前擔任該市殯儀館館長、曾任合羅山墓園管理辦公室主任的曾憲飄。在12年的任職期間,曾憲飄連續多次明目張膽向供貨商索賄、受賄,總額高達155萬多元。
較之頂頭上司劉高源,曾憲飄可謂更加“生財有道”,他直接向供貨商索取回扣。為了給行賄的供貨商行方便,結成好處共沾、風險共擔、互相勾連的利益共同體,曾憲飄決定將副館長衛來想拉下水。在收到一名供貨商送的6000元回扣后,曾憲飄拿出一半分給了衛來想。
“館長給的,我不要不行。大家一起工作,就收了。”衛來想自此與曾憲飄沆瀣一氣,在任職8年期間,衛來想先后收受供貨商回扣、紅包禮金近70萬元。
隨著向殯儀館、墓園推銷喪葬用品供貨商的增多,和劉高源、曾憲飄、衛來想一樣,大到墓園石料、棺木購進,小到骨灰盒采購、鮮花配送,殯葬服務中心大大小小的有權者無不雁過拔毛、中飽私囊。貪腐行為不只發生在殯葬用品采購環節,沉淪“權力變金錢”欲中的貪腐者還打起了資產管理的主意,通過減免單位所屬物業租金、延長租期等方式,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如2007年,某酒店租賃了殯葬服務中心下屬物業的兩棟廠房作為酒店經營。對劉高源除了逢年過節宴請、用高檔洋酒打點外,酒店董事長李國標還一次性送給劉高源4萬元人民幣的好處費。
2014年11月,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對此窩案進行宣判。因犯受賄罪,劉高源、曾憲飄、衛來想、駱東分別獲刑10年、10年、6年、5年,并被追繳全部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