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州兩官員接受調查期間仍正常上班”一事在網上引起熱議。今日,紅網記者向湖南省紀委和有關律師求證,兩方均表示,“干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可以正常上班”。
早在去年6月,湘西州紀委官網就發布信息稱,保靖縣副縣長石關順,保靖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向世忠因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湘西州紀委官網發布保靖縣兩官員接受組織調查信息。
接受調查期間,兩人多次以公職身份出席會議或活動。這引發網民熱烈討論。
有的網友對這種情況難以理解,認為干部被調查后,不應該再繼續上班,以免干預調查;有的則認為該情況合理,當涉及問題很輕,或無法判定被調查對象涉嫌違法時,不停職也是可以的。
干部被調查期間,究竟可否正常上班?今天,湖南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分情況看。如果干部是接受組織調查,是可以正常上班,如果是被立案調查,則需要對其采取限制措施,期間不能上班。
同為調查,為何組織調查的要求比立案調查“輕”呢?湖南省普特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曾昕對此作出進一步解釋。曾昕介紹,首先,組織調查和立案調查在調查對象上有所區別,組織調查對象范圍更窄,僅限于國家工作人員。其次,在程度上,組織調查涉及的問題相對較輕,比如,收到普通的信訪件、舉報信時,組織也會出面調查,但這并不意味著被調查對象就涉嫌違法了,“或許他只是違紀”,因此,在沒有證據證明被查對象涉嫌違法的情況下,即使被組織調查,他也是可以正常履職的。如果是立案調查,則意味著,已經有證據能夠證明被查對象涉嫌違法,它涉及的問題更嚴重,被查干部自由將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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