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旅游局網站消息,云南省女導游在帶團工作崗位上辱罵游客強迫購物消費的行為,在中央電視臺等媒體曝光后,國家旅游局高度重視。這是一起違反《旅游法》相關規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國家旅游局立即責成云南省旅游委盡快查明事實,對損害游客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國家旅游局重申,對于游客投訴和媒體曝光的案件,將列為檢查監督的重點,做到件件有追蹤,事事有著落,確保對旅游者負責,對市場秩序負責,對旅游企業與從業人員負責。
不滿意游客消費低,云南一導游大發雷霆,大罵游客的道德、良心在哪里,昨日這一視頻在微信朋友圈被廣泛轉發。隨后記者從旅游部門了解到,旅游部門已經安排人手調查處理,將嚴肅查處導游及所涉旅行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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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游客消費低
導游大發雷霆
昨日是五一黃金假期的第一天,但有游客通過微信視頻爆料稱,在西雙版納旅游時被導游強行要求消費滿3000-4000元。爆料視頻昨日上午在微信朋友圈內被廣泛轉發,該起事件涉及的一批游客正乘坐大巴到西雙版納州旅游。
視頻中,一名中年婦女因部分游客消費金額低或有的游客沒有消費,向游客大發怒火:“你們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然后,該名女性導游稱:“我付出了四天的時間,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費,對得起你們的良心嗎?”
隨后,該名女導游又說:“你們有的三四名游客才消費1000多元,還不如其它旅行大巴上的一個游客就消費一萬多,有的一個人買鐲子就花四五萬。”
她接著說,在此次出行的50多輛旅行大巴中,消費最少的就是她所在的這輛大巴。這也是她很生氣的原因。她進而發出威脅的話語:“如果每個人不消費滿3000-4000元,將取消版納的旅游,旅行社將不再負責返回沈陽、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機票費用。”
視頻顯示,大巴正在駛向西雙版納的路上。在一頓怒火之后,該名導游點出了到達下一站(版納),游客需要為家人購買黃龍玉、煙嘴、化妝品等,直到買滿指定的數額。
從整個視頻看,該名導游并未提及其所屬哪家旅行社。同時視頻中也并未交代旅行社及出游時間等信息。
西雙版納州旅游局:
已派人手調查 會嚴肅處理
昨日上午,記者向西雙版納州方面了解,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介紹,已經看到微信上的視頻,并將視頻資料和情況轉到版納州旅游局處理。他說,因為不能看出視頻中游客的旅行時間、線路、旅行社等信息,只有讓旅游局去調查后才能做出處理。
隨后,記者電話采訪版納州旅游局局長起永疆,他表示,已經安排人手在調查處理,將會嚴肅處理這起強行讓游客消費的行為。段金華也表示,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的行為直接違反法律,只要旅行團隊進入版納,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版納旅游局方面就有查處管理的權限。版納旅游局稱,該導游是昆明導游,已向省旅游執法總隊反映。
昨日中午,起永疆通過短信再次向記者回復稱,初步核實的情況是:該名導游是昆明的導游,他們在走完大理、麗江回到昆明進店購物,進完珠寶店后,出來再進黃龍玉店,按照行程,當晚的旅行終到站是西雙版納,其它信息還在調查核實中。起永疆表示,視頻中的事件也已向云南旅游執法總隊反映。記者再次致電省旅游執法總隊,據接訴電話方面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現在是五一期間,收假后將由專門的部門負責處理。
多年來,旅行社、導游強行消費者消費的行為在云南屢屢發生,旅游管理部門屢禁不止。
在2014年1月份,為了規范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聯合云南省監察廳、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云南省宗教事務局、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道路交通運輸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云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十個部門,還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實施整治旅游市場突出問題的通知》,通知中規定了“十五不準”,來維護云南的旅游環境。
今年1月份,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也正在嘗試推行導游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其中明確導游人員的歸屬問題和規范導游勞動用工機制,同時建立導游薪酬機制等。按照草擬的方案計劃,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在大理、麗江試行這樣的制度,而今年5月份將把導游的用工、薪酬管理制度在全省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