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某媒體記者調查證實,湖南有衡陽、郴州、永州和湘潭等地的多名官員落入“桃色陷阱”,犯罪嫌疑人以公開相關“證據”相威脅,逼迫中了圈套的官員“破財消災”。只有時任常寧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局長的尹文沒有給錢而選擇了報案,其他人大多都選擇了給錢而沒有報案。
原以為交了“桃花運”,豈料卻遭遇到“桃花劫”。不法者想撞大運、發橫財,官員群體常常成為設局下套的敲詐對象。犯罪分子所利用的正是部分官員自身作風不正、禁不起誘惑的弱點,以及被“圍獵”后,一些人心存顧忌顏面、保全官帽、投鼠忌器的忌憚心理,只求息事寧人。而不法人員算計和敲詐竟能屢屢得手,也從側面折射出部分黨員干部官德不彰、正氣缺失、難敵誘惑的素質軟肋,其警示意義發人深思。
誠然,從被人“釣魚”構陷的層面講,官員中圈套儼然一副“受害者”模樣,但從律己、修身的角度來看,這些“受害者”都難脫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之責。正所謂“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避免入局受騙,嚴懲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行為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官員自身要加強作風建設,做到恪守底線、潔身自愛。尤其要時時刻刻保持對黨紀國法的敬畏意識,在誘惑面前,保持清醒和冷靜。天上不會掉餡餅,自以為“撿了便宜”的意外驚喜,往往可能潛伏著“另有他圖”的陰謀詭計。只有心底無私、胸懷“正氣”,才能抵御誘惑,防止中計。
面對包括“桃色陷阱”在內的設局敲詐,官員的不同態度也折射出形形色色的思維考量。自認倒霉、順從就范,無異于對不法行為的遷就縱容,不僅花錢免災的愿望落空,甚至更會誘導犯罪分子變本加厲、有恃無恐,促使詐騙行為進一步升級,一發不可收拾;至于用設宴請客、行賄送禮的辦法,指望辦案人員能高抬貴手,給自己的不光彩證據打上“馬賽克”,不僅無助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會讓丑行越描越黑,暴露得更徹底。值得一提的是,暫且不論尹文的報案是否為“正義”之舉,但其“不希望更多人被陷害、被欺騙”的善意初衷,卻是勇氣可嘉、良知可贊。否則,很難想象該犯罪團伙究竟會逍遙法外、繼續犯案到幾時。
黨員領導干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是為官的天職。“桃花劫”案猶如一面鏡子,照出了部分官員道德修養不足、紀律意識不強、信仰不夠堅定、慎獨慎微缺失的短板,也再次驗證了強基固本、修煉內功,“打鐵還需自身硬”的重要與必須。也許,我們無法阻止不法之徒設局敲詐的主觀故意,卻完全可以憑借不貪財、不迷色、不戀權的一身正氣,向功利、貪欲和誘惑說不,對設局勒索的犯罪行為勇于仗義執言、舉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