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因黃辦事拖延要其還錢
據王林家人稱,王林認識黃鈺剛也是通過朋友介紹。
針對調查鄒勇,黃鈺剛最初介紹給王林的并非自己,而是中央某部某局的陳某。為此,王林給了黃鈺剛200萬元現金,后黃鈺剛將這筆錢給陳某,陳某還寫了收條,但王林家人不知是否陳某親筆所書。
此后,黃鈺剛又帶了林某某見王林,三人之間簽署了協議,王林給了黃鈺剛50萬元,黃與林分了此筆錢。
此后,王林與黃鈺剛又簽署了多分協議。據王林家人稱,王林發現黃鈺剛言不由衷,總是在拖延,王林開始動搖,不愿意通過黃鈺剛等人辦理鄒勇事宜,要求黃鈺剛退錢,黃為此還寫了“還款承諾書”,承諾2015年5月30日前還清。
鄒勇被殺后王林見過嫌犯
今年6月初,王林及家人找到黃鈺剛要錢,黃躲著不見。此后,黃鈺剛帶了浙江溫州人劉峰來認識王林,稱劉峰是“某高官親戚”,將鄒勇繩之于法后,要王林“看著辦”。
華西都市報記者獲悉,鄒勇在7月9日綁架當天即遭殺害,2015年7月12日晚,王林與在劉峰深圳見過面,13日下午,王林乘高鐵從深圳前往宜春,準備參加18日的老知青聚會。14日凌晨4時左右被萍鄉警方從賓館帶走,5時左右警方向王林家屬下發涉嫌“非法拘禁罪”通知書。
接受委托的并非黃鈺剛一人
同樣,針對調查鄒勇,并非黃鈺剛一人,接受王林委托的還有李某某。
據王林家人稱,李某某也是黃鈺剛介紹王林認識,自稱中央某部工作人員,稱能辦理鄒勇的事宜,在收取了王林的巨額錢財后,一直沒有辦事,王林找李某某要錢也未果。
王林與李某某兩人簽字的“合同”稱:我與李某某達成協議如下:①把鄒勇抓起來,②中國媒體包括央視為我平反,③把鄒勇判重刑。以上達到目的,按約定付款。日期為2014年4月。簽字人王林,李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