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發現疑點未深究
利用癌癥患者尸體偽造交通事故,騙取車險和意外險保險金,這樣的事情鮮有聽聞。但是一些不法分子眼紅小額投保能夠換取大額保金,在利益的驅動下,利用保險制度的漏洞,進行保險詐騙活動,這樣的案例卻時有發生。
記者了解到,意外險提供被保險人因遭受一般意外或交通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傷殘或門診、住院醫療等的保險賠償。這里的“意外”需同時滿足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個要素,不能是人為制造的或者是虛構的。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不幸遭受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或傷殘,保險公司將按條款給付意外身故、傷殘保險金,但需要核查相關材料,如意外身故需被保人身份證明、受益人身份證明、受益人與事故者關系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死亡證明(戶口注銷、殮葬證明)等。
一家知名保險公司的員工告訴記者,保險公司設有核保部。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后,保險公司會根據事故大小、理賠金額派出專人或是調查組去核實情況。如果理賠金額不大,材料又很齊全,放款會比較容易,速度快的一天就能到賬。
“像這起案件的核心人物,精通保險法律制度和合同條款,事故現場和理賠材料偽造的也很專業,尤其是他投保數額不高,賠償金額一般就幾萬到十幾萬,核保部人員很難看出貓膩,也不會想到這是騙局。”該業內人士說,不過一旦發現里面存在疑點,保險公司可以拒賠。查實虛構或是制造保險事故的,還可以追回賠償款。
其實,楊偉等人的騙局,也曾不止一次被差點識破。在利用劉鑾英丈夫騙保時,有保險公司在理賠時發現該案存在疑點后拒賠5萬元保險金。在利用肺癌患者陳某騙保時,辦案民警認為該起事故存在疑點而拒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兩家保險公司發現疑點后拒賠18萬元人身意外險保險金。在利用肝癌患者張某騙保時,因一家保險公司在靈璧縣人民醫院核查出張某已于事故前一日被宣布死亡,多家保險公司均予以拒賠。
不過,這些疑點只是打個“問號”,未被追究。
業內人士認為,這起案件暴露出保險行業的監管和制度存在漏洞,建議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保險公司要完善制度設定。同時,可以探索建立一套預警通報機制,如若發現保單存疑或是調查發現存在騙保嫌疑,要進行深入核查,并將問題保單直接或由主管部門通報其他保險公司。這樣一來,其他保險公司不僅可以對問題保單的投保人、受益人提高警惕,也可開展內部篩查,掌握相關情況,預防騙保事件的發生。此外,對于涉嫌犯罪的線索,也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予以嚴厲打擊。(記者范天嬌)
原標題:保險代辦員導演謀劃車禍騙局 家屬醫生肇事者合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