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凈化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市場環境,近日,根據相關規定,山西省金融辦取消了30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經營資格,要求不合格主體退出市場。
山西省作為全國第一批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省份,2005年11月27日,率先在全國成立了2家小額貸款公司。經過13年發展,全省小額貸款公司以其靈活性和便捷性,為農戶和小微企業提供了一條可行的融資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小城鎮、農村及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不足。來自山西省金融辦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末,全省有552家小額貸款公司,數量居全國第二位,注冊資本金373億元,貸款余額289億元,其中,涉農貸款戶數達到了2.18萬戶,貸款額度為83.89億元;支持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7316戶,貸款余額為101億元,覆蓋全省11市107個縣(市、區)。
據記者了解,此次被取消試點資格的30家小額貸款公司主要分布于太原、大同、忻州、朔州、陽泉、晉城、運城7市,其中,太原有9家,大同有5家,忻州有11家,朔州有2家,陽泉、晉城、運城各有1家。
為進一步規范小額貸款公司放貸行為,從源頭防止風險事件的發生,近期,山西省金融辦還出臺了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規范經營防范風險的意見,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必須堅持“小額、分散”的放貸原則,嚴禁非法吸收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資金,嚴禁抽逃或變相抽逃注冊資本金,嚴禁發放高息貸款,嚴禁賬外經營,全面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主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