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拉夏貝爾的煩心事又添一樁。10月15日晚間,拉夏貝爾發布訴訟進展公告,全資子公司成都樂微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樂微”)、成都拉夏貝爾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拉夏”),與南部縣美好家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美好家園”)的訴訟一審完結。
此前的2013年8月,成都拉夏與美好家園簽訂了《四川省南部縣新世紀廣場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了成都拉夏租賃美好家園南部縣新世紀廣場的房屋,成都拉夏向美好家園支付租金等事宜,租賃期限為16年;2013年9月25日,成都拉夏將其租賃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了成都樂微。
由于成都樂微撤出商場并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雙方就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事宜協商未果,美好家園將成都樂微、成都拉夏一并訴至法院,要求成都樂微承擔因提前終止合同對美好家園造成的所有損失,其中租金損失為134.56萬元,其他損失2500萬元。
法院一審判決成都樂微賠償美好家園589.7萬元,成都拉夏承擔連帶責任,駁回美好家園其他訴訟請求。
不過,拉夏貝爾認為一審判決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方面存在錯誤,判決成都樂微需承擔之賠償金額過高,因此成都樂微擬提出上訴。
同時,公司表示,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該判決尚未生效執行,因此尚無法判定該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最終影響以最終判決結果及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截至10月16日午間收盤,拉夏貝爾跌0.79%,報5.00元/股。(記者 張澤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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