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的《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總體延續了2019年相關政策思路,從推進平價上網項目、推進需國家財政補貼項目、落實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等方面,結合行業發展新情況進行了調整完善。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時璟麗表示,“十四五”規劃期間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會退出,在技術進一步融入電力市場、關鍵政策機制設計等方面,還面臨著不小的挑戰。預計“十四五”期間風電新增裝機達到1億千瓦到1.5億千瓦,光伏達到2億千瓦到3億千瓦的規模。
明確風光統籌消納成為政策的特點之一。以光伏為例,需國家財政資金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參照2019年建設方案有關要求執行,即戶用光伏不參與補貼競價,只有2020年新建的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參與補貼競價。
據記者了解,2020年新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總額為15億元,其中5億元用于戶用光伏,10億元用于補貼競價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
在風電領域,《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各省級區域2020年規劃并網目標減去2019年底已并網和已核準在有效期并承諾建設的風電項目規模(不包括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和跨省跨區外送通道配置項目),為本省(區、市)2020年可安排需國家財政補貼項目的總規模。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一方面,國家能源局會及時、盡早發布2020年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引導風電企業理性投資。另一方面,要求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會同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及時測算論證經營范圍內各省級區域2020年風電新增消納能力,報國家能源局復核后及時對社會發布,促進風電合理布局,防范投資風險。
對于疫情帶來的影響,《通知》也做了相應考慮。對于2019年光伏發電競價項目補貼退坡時間節點,目前尚有部分2019年競價項目未完成建設的,考慮到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國家能源局擬商價格主管部門及有關方面,根據疫情和行業實際,認真研究并適時發布延期政策。
考慮到疫情對平價項目在辦理前期手續、獲得電網消納意見和項目申報等方面帶來的影響,將風電征求意見稿中平價項目的申報截止時間延長至4月底。(作者: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