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安全方面,犯罪分子能輕易入侵教育、醫療、車管等官方網站,大量竊取個人信息再賣給詐騙團伙,為其“精準詐騙”提供條件;木馬病毒、釣魚網站等能輕易竊取儲戶銀行賬戶、密碼信息,甚至遠程操控賬戶。
今年8月,山東省臨沂市女學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發放助學金為由騙走9900元后猝死。經查明,犯罪嫌疑人攻擊“山東省2016高考網上報名信息系統”并在網站植入木馬病毒,獲取后臺登錄權限,從而盜取包括徐玉玉在內的大量考生報名信息。
——巨大的灰色產業群也成為電信詐騙的幫兇。一些不法人員從事盜取販賣公民個人信息、開辦販賣銀行卡、利用“偽基站”發送信息、提供通訊線路、專業轉賬取款、專業洗錢、開發網絡改號軟件、制作木馬程序等灰色產業,在與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的合作中獲利,不少還建立相對固定的合作關系,形成犯罪網絡。
“金融、通信、互聯網等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卻忽視了安全管理,出現諸多安全漏洞讓騙子有機可乘、大肆作案,背后折射的是社會管理滯后之困。”董邦俊說。
罪惡毒瘤有何良方根除
面對如此猖獗的電信詐騙犯罪,究竟有沒有應對之策?
答案是肯定的。
同樣以案例說話,今年9月2日,71歲的項老先生來到上海某銀行網點,準備將60萬現金轉到“警察”提供的安全賬戶。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民警及時趕到:“您接到的是電信詐騙電話,千萬別上當!”
公安機關能夠及時獲知受害人即將受騙并成功勸阻,得益于今年3月起運行的上海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平臺。平臺由市公安局牽頭,商業銀行、通信運營商、第三方支付機構和互聯網安全企業派員入駐,實行防范、打擊、治理一體化運作,截至目前,已關停涉案電話號碼2800余個,封堵涉案有害網站988個,凍結涉案資金7900余萬元,成功勸阻3.5萬余人次。
各地的更多創新探索正在不斷顯現成效。在北京,自2015年下半年警銀合作成立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信息平臺以來,截至今年5月中旬,已攔截全國范圍內銀行賬戶35萬余個,攔截涉案資金10億余元,并陸續返還受騙群眾。
在福建廈門,反電信詐騙被作為一項黨政工程,成立由公安、銀行、通信運營商等部門參與的反詐騙中心,極大地提高了防范打擊效率。2015年7月至今,已對9703起電信詐騙案件實施緊急止付,止付金額達4689萬元。
在國家層面,更大的協作格局已在建立完善之中——2015年6月,國務院建立由公安部牽頭、23個部門單位參與的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以共同應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峻形勢。
“電信詐騙犯罪必須有‘三流’的支撐,即‘信息流’‘資金流’和‘人員流’。”公安部刑偵局副巡視員陳士渠表示,防范打擊電信詐騙的關鍵,就是改變傳統辦案模式,公安、銀行、運營商等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從源頭管控“信息流”“資金流”,最大限度壓縮犯罪滋生蔓延空間。
一些先進技術手段也在投入應用。目前,已有互聯網企業與公安部門攜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基于海量大數據和機器學習方法的“麒麟”系統,有效遏制“偽基站”信息詐騙,從源頭切斷詐騙犯罪的“信息流”。
除了加強部門合作、行業監管,多位專家還建議強化法律武器,進一步加大威懾和懲處力度。
一是從刑事立法角度,參照金融詐騙、保險詐騙等模式將電信詐騙獨立成罪,設計合理的犯罪構成要件、合適的刑種,以確保罪責刑相適應。二是盡快出臺相應的電子證據相關細則,規范偵查、舉證活動。三是通過司法解釋、案例指導等形式,明確電信詐騙定罪量刑標準,消除法律適用的模糊地帶和同案異判現象。四是對電信詐騙使用的科技手段和相關電信、金融行業進行立法規范,明確并嚴格落實金融、電信等監管機構和具體運營機構的責任。五是破除各種法律障礙,落實電信實名制、金融賬戶實名制、電信設備和金融行業準入制等制度,從源頭遏制電信詐騙犯罪。
“電信詐騙罪是典型的跨區域犯罪,這就決定了對其防范打擊必然是建立在多方協作基礎上的,包括跨境協作和境內協作。”董邦俊說,特別是在跨境協作方面,應當通過國際協商、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在法律框架內積極構建合作模式,并充分發揮國際刑警組織等國際組織和相關基礎協議的作用,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手段,開展跨境聯合打擊行動,對電信詐騙形成圍剿之勢。
聲音:夯實責任向電信詐騙“全面宣戰”
當前,一些不法分子緊跟社會熱點,“精心設計”騙術,針對不同群體步步設套,大肆作案,瘋狂斂財。電信詐騙愈演愈烈,人民群眾損失慘重,向電信詐騙“全面宣戰”刻不容緩。
電信詐騙泛濫,與電信、金融和互聯網行業的管理漏洞密切相關。境外網絡改號電話進入千家萬戶,手機、寬帶、上網卡等各類電信業務實名制未落實,虛擬運營商行業管理混亂,非實名銀行卡被騙子用來層層轉賬,第三方支付公司被騙子用來轉賬“洗錢”……這些漏洞早已存在,遺憾的是至今仍未“亡羊補牢”,還在被不法分子利用。
更有效地打擊電信詐騙,難的是破除部門利益藩籬。敢不敢動真格,愿不愿以群眾利益為重,考驗著相關政府部門的勇氣和魄力。對電信詐騙,國務院已經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但電信詐騙之所以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部門利益至上思維導致的打擊治理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
向電信詐騙“全面宣戰”,必須以制度確保責任落實。應立法明確打擊電信詐騙多部門協作機制,細化相關部門義務和責任;綜治部門應在綜治考評、掛牌督辦、“一票否決”等方面出臺硬措施,分解任務,傳導壓力。電信行業、金融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監管部門,應限時督促安全漏洞整改到位。
求解眾多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留下的生命拷問,不能再以“突擊式”“運動式”執法作答。各級黨委政府要把這項工作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范疇,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統籌規劃,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意識,嚴格履行監管責任和社會責任,合力打好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