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是否違法?
“他們被抓獲時,很多人一臉茫然,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他們甚至以為,自己所從事的是國家鼓勵的‘大學生創業’。”提起剛剛破獲的這起案件,銅陵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官王磊感觸最深的是,國家鼓勵和支持青年創業,前提是必須遵法守法,特別是剛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應熟悉掌握相關的法律規定,規避防范法律風險。
刷單究竟是否違法?身陷其中的大學生對此看法不一。
“我覺得這不算違法吧,頂多算是違規,我沒有聽說哪條法律有不允許刷單的規定啊。那么多人都在干這個,我也管不了那么多,能賺到錢就行。”一位在校大學生表示。記者了解到,很多同學都抱有類似的看法——“刷單”被定義為“不對”的行為,但不至于觸犯法律的紅線。
一位研究生表示,“刷單算不上違法,只是虛假宣傳。”在她看來,既然刷單這個現象存在,說明電商的信用評價體系也是有漏洞的,大眾通過口碑來判斷商品本來就有缺陷,刷單只是伴隨而生的一種騙人的手段。
還有一些學生雖然覺得刷單是違法行為,但是“法不責眾”,大家都在做,所以自己也就“隨大流”。
“刷單肯定是違法行為,但是相關部門應該不會追究下來。就算違法了,也沒有人管,那么多人都在通過這個賺錢,不會有什么問題的。”一位剛剛接觸刷單的同學說。
“我們那個刷單群里要么是學生和家庭主婦,要么是家境不是很好的年輕人,就算是違法的,他們也覺得這樣賺錢很輕松,自然就會去做,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坦言。
“不要著眼于眼前的蠅頭小利,要學會保護自己”
2013年,“兩高”發布的司法解釋中對網絡犯罪行為進行了界定,明確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銅陵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官王磊表示:“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此類行為的定罪標準,情節嚴重的則構成刑事犯罪,大學生切莫因貪利試法而遺憾終身。”
安徽致遠律師事務所方愛國律師認為,刷單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刷客幫助刷單,導致消費者對網店的信譽產生了誤解,沒有了解到最真實的情況,最后可能造成消費者權益被侵害。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在消費者無法了解真實情況下的交易,賣家的商品可能遠遠低于買家的預期,商品與買家的付出完全不對等,消費者最基本的公平交易權無法保障。刷客們已經成為賣家欺詐消費者的幫兇,他們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的責任。
此外,這種刷單行為也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即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在刷單行為中,賣家通過刷客的“作弊行為”提高自己的信譽,造成商品熱銷的假象,引誘其他消費者購買,這種不正當的手段導致市場混亂。
方愛國提醒道:“現在,大學生已經成為刷客的‘主力軍’,這是一種不正常現象。他們不僅成為無良賣家的‘幫兇’,需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大學生被黑心中介、賣家詐騙的案例更比比皆是,最終得不償失。”
據合肥當地媒體報道,今年9月16日,合肥某高校的大學生小王打算做一個“刷單”兼職,在“雇主”的要求下先后交了7000多元“保證金”,結果對方“失聯”,小王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
方愛建議,大學生一定要認清現實,提高法律意識,不要參與網絡刷單的違法行為,不要著眼于眼前的蠅頭小利,要學會保護自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