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買東西,相信很多人都會被“第二件半價”的優惠吸引,這么大的優惠力度,怎么也得買上兩件。
但是在不久前,朱先生在網上購物時就遭遇了一件鬧心事兒,說好的“半價優惠”怎么沒有了呢?一起來看看朱先生的遭遇。
消費者京東購物 "第二件半價"落空
今年2月28日,朱先生在京東購物網站上,看見有男士皮鞋正在搞“第二雙半價”的促銷活動,時間是2月22號至29號,于是他選了兩雙鞋。朱先生說,當他成功下單后,才發現第二雙鞋子并沒有享受到半價優惠。于是他通過網頁上的咨詢入口,與商家取得了聯系。
消費者朱先生:他們說他們確確實實有這個活動,但是我買的這兩雙鞋不在這個活動范圍以內,我說如果不在促銷活動范圍以內,為什么我這兩個頁面都標注了“第二雙半價享不停”這樣的字眼呢。
朱先生提供給記者的截圖顯示,當時商家的回復是,參加第二雙半價的鞋子上面會注明“此款第二雙半價”,不參加的鞋子,也會宣傳當時“第二雙半價”的活動,但并不是全店都參加這個活動。
消費者朱先生:頁面標注上面顯示了第二雙半價享不停,或者你們就直接寫成“此雙不參加活動” 對不對? 你們沒有必要不參加活動的產品和商品也放在這個頁面里。
認為遭遇優惠欺詐 買家投訴京東
說好的“半價優惠”不見了,朱先生只好向京東方面進行了投訴,并按照要求提供了相關交易記錄資料。
朱先生認為商家涉嫌欺詐,要求商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三倍賠償。結果怎么樣呢?
據今年9月20日京東向工商部門提交的情況說明稱,朱先生和商家都提供了相應的截圖證據,京東認為,商家在相應位置有顯著提示,促銷信息真實,所以并不具備主觀欺詐的故意,但商家在商品標題下標明相關活動鏈接,確實有可能會導致客戶誤解,所以,仲裁判斷商家的頁面描述存在一定的瑕疵。
北京市工商局開發區分局副局長林樹濤:商家在做宣傳上,在標注上還是有一定瑕疵的,就是有一定的有可能存在誤導消費者的情況,經過我們了解,京東,第三方商家,和朱先生已經達成了一個和解協議,賠償朱先生100塊錢的購物券,另外還有100塊錢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