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擔任滴滴打車司機之機,為還清債務及車貸,夜間每次送客后用彈弓擊碎路邊停放車輛玻璃而盜竊車內財物,在路邊清點贓物時,被東西湖區(qū)吳家山街派出所夜巡民警人贓俱獲。目前,桂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今年25歲的桂某,家住新洲區(qū)張渡湖農場磚瓦廠村。今年4月初,桂某通過貸款方式,購得一輛豐田牌轎車從事滴滴打車業(yè)務。近期,因桂某欠朋友一筆錢,再加上每月還要還車貸,桂某決定利用滴滴打車夜間出行的機會,盜竊路邊停放車輛內的財物還債。
10月8日凌晨2點,桂某駕車送客至東西湖區(qū)吳家山街二雅路后,將車輛停放在一僻靜處,自己則戴上鴨舌帽、臉戴口罩,攜帶強力彈弓開始尋找作案目標。當桂某行至東西湖區(qū)吳家山街一清路一家酒店停車場時,發(fā)現(xiàn)一輛外地轎車后排座上放有一個鼓起的雙肩包。桂某趁車輛周邊無人之機,使用強力彈弓將這輛轎車后玻璃擊碎,盜得雙肩包后,快速來到東西湖吳家山街富麗雅小區(qū)附近的一處商鋪門前清點財物,發(fā)現(xiàn)雙肩包內有一部黑色筆記本電腦等財物。
此時,夜間巡邏至此路段的東西湖公安分局吳家山街派出所民李偉、阮浩發(fā)現(xiàn)頭戴鴨舌帽、臉戴口罩的桂某形跡可疑,將桂某傳喚至派出所審查。桂某如實交待了使用彈弓射碎轎車玻璃盜竊價值4500多元筆記本電腦等財物的違法犯罪事實。桂某還交待了自今年9月底以來,利用滴滴打車夜間送客之機,多次盜竊車內財物價值逾萬元的違法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