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東萊蕪職業(yè)學院學生黃宇(化名)向記者反映,從8月14日開始,他經常接到貸款平臺的催款電話和短信,催他償還今年1月底貸的1.98萬元。
和黃宇一樣,百余名山東、北京等地大學生與北京鳳凰精英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鳳凰公司)簽訂了《個人成長投資協(xié)議》,約定學生通過向么么貸或名校貸平臺貸款的方式支付鳳凰公司培訓課程費用1.98萬元,再由鳳凰公司分期還給學生。然而,貸款還沒還清,鳳凰公司卻宣布將申請破產。黃宇認為自己遭遇了詐騙,警方在審查后稱沒有犯罪事實而不予立案。
近期,校園貸問題頻發(fā)。記者搜索發(fā)現(xiàn),半年來,經媒體曝光的大學生因“校園貸”出問題的案件就有13起,涉及大學生人數(shù)500余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互聯(lián)網金融業(yè)內人士指出,“校園貸”貸款平臺應加強風險把控。也有心理學家指出,貸款消費的理念已蔓延進高校,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對于風險難以防范,政府部門應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jiān)管。
參加免費培訓
學生被要求到指定網站貸款
黃宇稱,今年1月底的一天,他和朋友一起,從山東坐火車到了北京。當晚11點左右,兩人抵達鳳凰公司在北京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培訓基地,負責人付慶偉帶兩人到學院宿舍安排了住處。
黃宇稱,他是在朋友的介紹下,到北京參加鳳凰公司舉辦的免費精英培訓班,他是第12期學員,該期共有30名學員。“我朋友是第11期學員,那一期有40多人。”
山東財經大學的李雷(化名)稱,自己是通過學院同學介紹參加的精英培訓班。他介紹,2015年10月份前后,付慶偉在山東財經大學辦過講座,自稱是北京體育大學2012級的學生,大二時休學創(chuàng)業(yè)。2015年寒假,李雷來北京參加創(chuàng)業(yè)培訓,但他覺得課程跟創(chuàng)業(yè)沒有太大關系,就去找培訓老師詢問,對方稱培訓只是開端,后期會有實習機會、兼職信息、論壇講座。
黃宇介紹,他參加培訓的目的是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培訓為期7天6夜,吃住免費,但需要他以自己的名義在鳳凰公司指定的貸款平臺上貸款1.98萬元。培訓內容“就是參加一些戶外活動、體驗活動,做游戲”。他也曾猶豫過是否可以用自己的名義為鳳凰公司貸款,但鳳凰公司解釋稱公司需要流動資金,加上之前11期鳳凰公司都已按合同還款,他也就相信了。
黃宇說,朋友告訴他要先貸款后上課,同時說明精英班是通過免費上課的方式進行培訓,要將貸款全額打到鳳凰公司指定賬戶,對方會承諾每個月按期還款,不會讓學員支付一分錢。
之后,精英培訓班負責人于某要求黃宇先注冊學信網,并把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正反面、家長信息、輔導員信息、學籍信息以及朋友信息)發(fā)給她,然后讓其下載么么貸貸款軟件,教其如何借款,如何接貸款平臺客服打來的核對信息電話,貸款完成后把全款通過支付寶打到付慶偉賬戶。
涉事學生向記者出示了與鳳凰公司簽訂的《個人成長投資協(xié)議》,約定乙方(學生)通過么么貸貸款的方式支付甲方(鳳凰公司)1.98萬元的精英培訓課程費用,由甲方代替乙方向貸款平臺還款,甲方按月將需還款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逾期還款或不還款的情況,由鳳凰公司全額賠償乙方學費,待甲方替乙方還完12期分期款后,合同自動解除。
資金鏈斷裂
公司或將破產學生被迫還貸
黃宇表示,6月14日晚,他和其他學生接到了付慶偉發(fā)來的信息通知,稱“因鳳凰精英總公司內部調整及集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止,培訓學費由學員本人暫時自行還款,并補上此前兩個月的款項”。
但8月13日晚,部分學生又收到了付慶偉發(fā)來的郵件,內容為兩張致歉信,稱“由于鳳凰精英公司的經營管理不善,及盈利模式的漏洞,導致公司資金鏈斷裂,北京鳳凰精英有限責任公司或將于近期申請破產”,“公司經營不善非我們所愿,在此承諾待資金回籠后會悉數(shù)補償大家的損失”。落款時間為2016年8月2日,蓋章處寫著北京鳳凰精英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
前述郵件還附有精英班學員款項收支:每期每人吃住成本為3000元、助教及場地成本2000元、招生代理費用1000元,每期20人,共計12萬元;另加上每月員工工資、辦公場地所需費用、日常開支共計3萬元。因精英班倡導“免費上課”模式,學員貸款由公司逐月全息償還,沒有利潤。信中顯示,“精英班平均每月一期,近兩個月招生不利無法開班,截至目前,資金鏈已斷裂”。
據此案涉事大學生自發(fā)統(tǒng)計,有來自全國多個地方的120余名精英班報名者為鳳凰公司貸款240余萬元,其中,鳳凰公司已還款約78萬元,學生已自行墊付30余萬元,還有近130萬元本金未還。
山東財經大學有60多名學生的信息被拿去貸款。9月5日,學生代表張某到山東省章丘市公安局報案稱“被詐騙”。9月26日,章丘市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表示,經審查認為張某控告的“被詐騙案”沒有犯罪事實,依法決定不予立案。
記者在北京企業(yè)信息網上查詢到,“北京鳳凰精英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包括付慶偉和李立君,付慶偉還是公司監(jiān)事。該公司營業(yè)期限自2015年3月17日,注冊資本100萬元,實繳出資額為0元。
10月16日晚,記者致電付慶偉無人接聽,隨后記者給其發(fā)送采訪短信,希望了解鳳凰公司與么么貸之間的關系、為何免費培訓等問題,至發(fā)稿時未得到回復。當晚,付慶偉在給一名學生家屬的回復信息中稱,“我也想弄清楚,亂七八糟,其他負責人聯(lián)系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