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當網“蘋果Apple專營店”上個月底的一次促銷活動中,何先生以每臺3548元的價格搶購了7臺蘋果MacBook筆記本電腦,對方以標錯價格為由拒絕發貨,雙方僵持至今未得到解決。昨天,北京晨報記者聯系到商戶負責人,對方表示,愿贈送小禮品作為賠償,但不能發貨。當當網工作人員稱調查后回復,但截至發稿時記者未收到任何回應。律師認為,商家砍單理由不成立,應按照合同發貨。
搶到特價貨 商家不認賬
何先生稱,10月31日,他在當當網“蘋果Apple專營店”中看到當晚有蘋果MacBook特價優惠活動,“12寸256G的筆記本電腦只賣3548元,我正好想買一臺”。記者從蘋果官網查詢到,該配置產品售價為9888元,商家的特價相當于相當于打了3.6折。“同事知道后,也讓我幫著搶。”于是,何先生準時守候在電腦旁秒殺下單,最終他搶購了7臺電腦并付款成功。
本以為撿到大便宜的何先生,在購買次日,卻接到一個自稱“蘋果Apple專營店”員工的電話,“對方告訴我電腦沒貨,讓我退款”。由于何先生很渴望買到該款電腦,表示愿意繼續等待。面對他的堅持,沒過一會兒,對方又打來電話說出了實情。“他們說是把商品價格標錯了,無法發貨,并執意要求我取消訂單,就算不取消也不會發貨。”對于商家的提議,何先生表示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