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小雨提供的一份個人聲明中,周某稱已于11月4日收到西藏克拉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的匯款,事由為在要播平臺組織的9月21日至10月20日直播主播的費用,并聲明因為主播已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糾紛負全部責任,與“克拉克”公司與要播直播平臺無關。
小雨說,要是按照底薪的說法,持續完成直播的西安區域主播的“欠薪”將近100萬元,主播們收到的禮物可兌換15萬元左右。
連日來,華商報記者試圖聯系周某、周某某未果。11月17日,記者多次撥打要播微信公眾號上的客服電話,均無人接聽。
律師:可向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1月18日,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旖旎表示,網絡是一個虛擬的平臺,網絡交易或溝通時容易出現一些問題,此事件中主播們應該先與直播平臺進行溝通,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可向直播平臺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報酬。在這個事件中,因證據有限,可能需要先向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