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稻香村”商標歸屬及使用權利的問題依然困頓。11月17日,就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稻”)起訴蘇州稻香村所屬的4家門店涉嫌商標侵權一事,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了解,這是繼此前南北稻香村因扇形商標注冊糾紛對簿公堂后,雙方首次因具體的門店商標侵權事件走進法院。
在訴訟中,北稻作為原告一方表示,指控蘇州稻香村3家關聯企業存在侵權行為。北稻認為,稻香村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故意搭借北稻在特定地域市場內建立的知名度,使用與北稻字號和商標相近似的“稻香村”及商標作為門店招牌和商品標識,并以“傳統京味糕點”、“北京特產”等字樣進行宣傳推廣,造成公眾的混淆。
對此,北稻方面提出訴求,要求稻香村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后的企業名稱必須在“稻香村”前面添加“蘇州”二字;要求3被告位于北京的和平東橋店、王府井旗艦店、王府井體驗店和前門旗艦店4家門店,在“稻香村”牌匾上添加相同字體、字號、顏色的“蘇州”作為區別性標識,并停止使用“稻香村”相關商標;以及要求3被告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維權費用50萬元。
針對北稻方面提出的指控,蘇州稻香村方面表示,稻香村作為中華老字號品牌,在產品使用和宣傳中使用北京特產等詞語,不構成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此外,蘇州稻香村相關負責人表示,蘇州稻香村在北京東城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也分別提起了針對北稻的商標侵權訴訟,并表示,蘇稻曾兩次授權北稻使用稻香村糕點類商標,有合同為證。
此次開庭審理的案件依然是圍繞稻香村商標的歸屬及使用權利展開,因為案件審理需要,開庭當日并未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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