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者:負責招募的經紀人失聯
荷包蛋“討薪”的對象是她的上級經紀人小雨。小雨也曾是一位直播主播,此次直播她是招聘主播西安區域的負責人,她召集了像荷包蛋一樣的近10名經紀人,涉及直播主播的要求及其他事項,她會發進微信群,再讓荷包蛋她們在各自的微信群里傳達下去。
“9月份,重慶的朋友說要播平臺要招募主播,底薪2000元,我覺得條件不錯。”小雨說,她通過微信聯系了招募事項的經紀人周某,周某稱此次是為一家名為“克拉克”的經紀公司招募主播,小雨查詢后,發現這個經紀公司情況與周某所說基本一致,法定代表人為朱某。
“最后在西安招募了500名主播,這些主播的費用問題都是我協商的。”小雨說,在正式直播前她多次與周某就簽訂協議的問題進行溝通。而在和周某聯系期間,周某稱曾收到7.5萬元的款項,“但他說這是他和另一聯絡人周某某的酬勞,并不包括我們的錢。”再后來,周某多次變換微信名稱,最后將小雨拉黑失聯。
在與“克拉克”公司及一位要播直播平臺的相關負責人聯系后,小雨被告知款項已轉給周某,而周某可能“攜款潛逃”。
要播:已支付25萬主播服務費
為了尋找周某及周某某,小雨她們發動大量人力在網絡上搜尋。而為了討個說法,小雨她們也不斷在微博上發布信息。“要播app官方微博”上,11月8日和11月10日先后兩次發布了《要播官方聲明》,到了11月17日,記者再次瀏覽其官方微博,發現11月8日的微博已經刪除。
聲明中稱,近日,霍爾果斯嗚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現有多名聲稱在旗下移動互聯網直播平臺“要播”進行直播的主播未能如約取得相應底薪或服務費的信息,而此事實際上是要播平臺長期合作機構天津一文化工作室于今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期間招募主播在要播平臺進行直播工作,隨后工作室將合作項目轉委托于自然人朱某負責,達成合作協議僅針對輸送主播所產生的虛擬禮物收入進行分成結算,而朱某又將合作項目轉委托給自然人周某、周某某等經紀人負責,周某、周某某等人又將合作項目轉委托給某微信用戶微信號等主播組織者負責,但部分主播并未與朱某、周某、周某某等經紀人以及微信用戶等主播組織者簽訂任何書面協議。
聲明中稱,朱某、周某、周某某等經紀人、微信用戶等主播組織者在未取得書面許可及充分授權的情況下,對外明示或暗示承諾的“2000元底薪”系其個人行為,相關后果與要播平臺無關。工作室已于11月2日向朱某支付主播服務費等全部款項25萬余元,并附上相關合作協議、朱某的個人聲明及收款證明等照片。
而在小雨提供的一份個人聲明中,周某稱已于11月4日收到西藏克拉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的匯款,事由為在要播平臺組織的9月21日至10月20日直播主播的費用,并聲明因為主播已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糾紛負全部責任,與“克拉克”公司與要播直播平臺無關。
小雨說,要是按照底薪的說法,持續完成直播的西安區域主播的“欠薪”將近100萬元,主播們收到的禮物可兌換15萬元左右。連日來,記者試圖聯系周某、周某某未果。11月17日,記者多次撥打要播微信公眾號上的客服電話,均無人接聽。
律師:可向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1月18日,陜西瑞森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旖旎表示,網絡是一個虛擬的平臺,網絡交易或溝通時容易出現一些問題,此事件中主播們應該先與直播平臺進行溝通,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可向直播平臺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報酬。在這個事件中,因證據有限,可能需要先向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