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飯店的年夜飯預訂異常火爆。不過,年夜飯預訂的多個附加條件讓消費者很無奈。苛刻條件包括限定最低消費、強收服務費、收取高額押金等。不少消費者吐槽說“年夜飯瞬間變成了年夜煩”。
年夜飯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比平時貴可以理解,酒店的服務人員春節(jié)期間不與家人團聚,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也理應得到比平時更高的報酬,但限時消費、強收服務費等規(guī)定卻并不合理。消費者在店內(nèi)消費的時間長,會影響其他客人就餐,但一頓年夜飯在“1.5小時內(nèi)”必須吃完,超過時間要收取超時費,則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消費者吃年夜飯,本是想和家人一起團圓歡聚、好好聊天,酒店卻以限制條件規(guī)定消費者趕時間吃飯,想來這頓年夜飯也很難吃得開心。針對這一狀況,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需多一些維權意識,多留意附加條款,多留個心眼兒。各地方的工商部門也要維護好消費者權益,及時督促制訂餐飲企業(yè)規(guī)范運營條款,避免此類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情在闔家團圓的節(jié)日里再次發(fā)生,不讓“年夜飯”變成“年夜煩”。
(原載于桂聲網(wǎng)評 作者:戴先任 摘編:劉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