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節來臨,各大家電賣場紛紛包裝家電禮品,更是包裝出一個別樣的新春禮物——家電延保,買家電和延保,送給親友方便和貼心。
然而,近期,部分市民反映的情況,給人們選購家電延保敲響了警鐘。
投訴延保遭遇不保
近期,有部分市民投訴稱,他們購買了延保,卻在延保期內遭遇各種不保。
“我算是看清楚了,延保就是在蒙錢。”市民周亦歡說,2012年5月,他在中原路一家大賣場購買了一部韓國知名品牌手機。當時,銷售人員說,像買這種價值四五千元的手機,肯定是要用個三年五年的。但國家規定的三包期限不長,主機只包修一年,電子產品又容易出故障,一出三包期,維修費用很高,有時候還沒有配件,修不了,手機一出三包就成廢品。不過,他們推出了延保服務,在法定三包期結束后,可以提供相應年限的延長保修服務,兩次修不好,直接換新機。這讓他十分心動,當即購買了一份一年期的延保服務產品。在手機使用半年后,他發現手機電池續航時間大打折扣,由原來的通訊上網等使用兩小時續航24小時,縮短為七八個小時,一天得充兩次電。他跟賣場客服聯系,賣場客服表示,電池本身是消耗品,續航時間縮水,主要是不良的充電習慣和超強的使用強度,透支了電池的使用壽命,這里面有很大的人為因素,跟產品質量本身沒有太大的關系。所以,他們并沒有把手機電池列入延保的范圍。他查看延保條款,該條款確認“手機主機、充電器等在法定三包期結束后,提供一年期的保修服務”。對他提出的電池屬于“等”的范圍,對方表示,條款中之所以用“等”,是為了充分保障用戶的權利,保障其他非人為因素造成的問題享受延保。他的手機電池明顯不在“等”的范圍……
市民李友全說,前不久,他家的冰箱不工作了,他聯系售后,售后很快派人上門。經檢測,售后技術人員發現是壓縮機壞了,并明確告訴他,他的冰箱剛出了三包期兩個月,要拉回維修站換壓縮機,需要掏費用。這讓他十分慶幸,幸虧買了兩年期的家電延保,這下可派上用場了。他底氣十足,讓售后盡管換。兩天后,換過壓縮機的冰箱送了回來,同時,售后開具了發票400元。他拿出了購買的延保合同,對方讓他看上面蓋的章,是賣場的,而不是廠家的,客戶讓廠家售后修需要支付費用。他跟賣場聯系,賣場表示,賣場有指定的延保維修站,他不在指定維修站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說法購延保要用心
相關人士表示,從近兩年出現的延保糾紛來看,人們在購買延保產品時只看到了利,而沒有去明確具體的利益和如何去保障。
“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只要購買了延保,產品出現問題啥都管。”花園路一家大賣場相關人士李鶴說,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在延保產品說明書上,他們都有詳細的條款,說明哪些故障屬于延保的范圍,而相當一部分讀者沒有看說明書的習慣。建議人們在購買前,一定要問清楚,所選的延保產品能給相關的家電提供哪些方面的延長保修服務,最好具體到部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家電商品不同部件的三包期限也不盡相同,所以,要明確享受延保服務的各部件延保期的起止時間。
二七廣場附近一家大型賣場相關人士王發明說,在延保的執行中,有相當一部分購買延保服務的客戶不知道自己和誰簽的延保服務合同。在延保期內,理直氣壯地找廠家售后要求維修,誤以為有延保不掏錢,能換的就不修,等到結賬時問題就出來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購買延保時,一定要看清合同、發票上的印章,家電在延保期內出現故障,找出具發票、合同的單位要求維修。
對于賣場推出的延保服務,十位市民中有七人稱,如果是免費的,肯定是一件好事,但一聽說要掏錢購買,兩人表示買,五人表示要考慮考慮。最令人深思的是另外三名市民,他們不約而同提到同一個問題:現在的家電產品更新換代快,有的三包期還沒過就淘汰了,還有必要買延保嗎?(記者 王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