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主演電視劇《士兵突擊》《我的兄弟叫順溜》到電影《人在囧途》《泰囧》《道士下山》《奔跑吧兄弟》等,王寶強早已靠著演員身份完成了原始積累,著手商業布局。開公司、投電影,王寶強在2015年福布斯榜單中以2600萬元的年收入位列71位。
依照名人離婚慣有的“出血”模式,王寶強恐將為此次婚變付出大價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王寶強名下公司及電影投資均發生于其婚后時期,依照《婚姻法》內容,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這意味著,即便馬蓉并無持股份額,但仍舊有權平分王寶強所持有的公司股權。”有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名下公司股權恐遭平分
記者梳理王寶強旗下資產發現,其作為實際控制人持有的北京寶億嶸影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馬蓉(王寶強妻子),經營范圍包括電影攝制、電影發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等。
今年3月25日和4月19日,寶億嶸影業發生兩次股權變更,目前王寶強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東。值得注意的是,寶億嶸影業參與投資的電影《唐人街探案》票房表現良好,最終突破8億元大關。
除此之外,王寶強還參與投資電影《非法操作》和《大鬧天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片出品方之一即為寶億嶸影業。除了投資電影外,王寶強作為個人投資者在今年4月參與了樂視體育的B輪融資。
從影多年來,王寶強完成了藝人到商人的過渡,亦有報道稱其“身家過億”。然而上述商業布局卻在“婚變”影響下面臨被拆分的風險。
根據王寶強發布的聲明內容,其與馬蓉于2009年結婚,而寶億嶸影業成立及前述電影投資均發生于2010年后,“依照時間來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該律師看來,若王寶強與其妻子馬蓉已辦理離婚手續,則兩人名下共同財產將依照《婚姻法》條例進行分割。“公司股權分割仍舊按照法律約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同時,該律師還強調,與其他一般財產不同,公司股權構成如若涉及其他投資人,能否分割還要經過股東會決議,以爭求其他股東的意見。
“這意味著,即便馬蓉(在寶億嶸影業中)并無持股份額,但仍舊有權力平分王寶強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該律師認為,即便經過兩次股權騰挪,目前馬蓉已不持有寶億嶸影業股權,但公司股權尚在王寶強名下,只要他倆之前對財產沒有進行相關約定,那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生產經營的收益都屬于共同財產,并不會影響財產的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直接分割股權外,還有一種方式是由評估機構對王寶強持有價值的股權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價值進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