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賽綸家屬曝光其15歲與金秀賢交往,戀情持續六年,金秀賢在她生前追討7億韓元債務,導致她心理崩潰,最終選擇輕生,引發關注。
金秀賢公司Gold Medalist于3月10日晚發表聲明,否認戀情及債務指控,稱直播內容為“虛假事實”并將采取法律行動。公司強調對金賽綸去世表示哀悼,但不會容忍謠言損害聲譽。
3月11日,金秀賢方堅定回應,“法律應對”立場堅如磐石,絕不讓步,面對不實言論與壓力,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此前金賽綸的姨母在節目中聲稱,金賽綸在15歲讀初二時與金秀賢交往,從2015年11月19日,直到2021年7月7日結束,長達六年。金賽綸2024年在Instagram限時動態上傳她和金秀賢的親密合照,拍攝于2016年,當時金賽綸才16歲。
對此,金秀賢公司否認兩人是戀人,表示照片是兩人同在一家公司時拍攝。金賽綸發布照片時,正逢金秀賢新劇《眼淚女王》上映,此舉在韓國乃至中國社交平臺引發熱議。
2025年2月16日,金賽綸在金秀賢生日當天去世,警方排除他殺,傾向于自殺結論。
韓國網民找出金秀賢早期影視資料,金秀賢2014年接受擇偶標準采訪時曾表示,“希望41歲時娶21歲新娘,未來老婆要愿意為我死。”兩人的年齡差引起爭議。
3月11日,韓國媒體公開疑似金賽綸2024年3月19日發給金秀賢的短信,稱自己收到被起訴還錢的內容證明書,短信中稱,金賽綸在努力準備復出,逐步償還公司為其支付的賠償金。“現在要我拿出7億,我真的做不到。真的非要走到訴訟這一步嗎?請給我一條生路......拜托了,請給我一些時間。”
韓國網友對此反應強烈,紛紛表示將抵制金秀賢代言的廣告產品,以示對事件的不滿。
據報道,韓國《刑法》規定,與13周歲—16周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或對其實施不雅行為的已滿19周歲的人,應受到強奸罪、準強奸罪、強迫性侵害的處罰。
韓國法律規定19周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齡16周歲,即與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均視為強奸罪。如果被害人年齡在13周歲以上,則只處罰19周歲以上的犯罪者。
此外,為了避免兒童成年后無法追訴犯罪者。韓國《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第20條規定,兒童、青少年遭受性犯罪侵害的,追訴時效自受害兒童和青少年成年之日起計算,對未滿13周歲或身體、精神上有殘疾、障礙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奸、強制猥褻等性犯罪的,不受《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追訴時效限制,強奸罪追訴時效10年,情節嚴重15年。
因此,若金賽綸家屬曝光情況屬實,且金秀賢與金賽綸交往后滿16周歲前發生性關系,可能面臨刑事犯罪指控。
金秀賢經紀公司否認傳聞后,《橫豎研究所》透露,3月11日會有人去舉報金秀賢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