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崔永元又發表了《劉震云的家訓》,直接將矛頭指向劉震云,說劉震云之錯不止是攻擊侮辱自己掙些快錢,而是他對文學屬性和責任的主動背叛。并言明自己對知識分子稱號的執著之心——“知識分子就該有‘懷絕望之心,行希望之事’的深沉天真,知識分子應該在人性的完善上有自發主動進取的行為。”
對于這次論戰的結果,崔永元表示,不會接受他們的道歉:“我覺得什么時候我出夠了氣,我就把那些微博一刪,就算結束了,現在正在興頭上。”
含沙射影?電影籌劃如何規避“名譽權”風險
這幾年,崔永元已經不是從前節目里那個幽默機智、不緊不慢的央視主持人了,他成了反轉基因斗士、憤怒中年,經常在微博上懟天懟地,被他罵過的人從方舟子到朱軍再到農大女學生不一而足。這種轉變可能確實跟《手機》事件有些關聯,崔永元曾公開說過,是《手機》讓他改變,“我從那時候開始變得粗糙的,社會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樣”。
有人說,“這是實事兒,小崔當時真的挺慘。他在《手機》中被消費,朋友背叛和名譽受損雙重打擊一起摧折了他,還加重了抑郁癥,時隔多年,舊傷重提有心里恐懼也是正常的反應。”也有人說“文化人炒作就是厲害,N年前的舊事也值得拿出來小題大做”。這不得不讓人聯想到潘金蓮后人告《我不是潘金蓮》侵權一事,當時也有網友吐槽其“玻璃心”。類似的爭議自然能為電影帶來熱度,但是話題有了,人情味似乎少了。電影籌劃如何考慮個別人的“玻璃心”?這是個問題。
對此,擔任過電視劇《狩獵者》編劇的祁云蛟向記者表示,以真實人物為原型的影視作品,在真實故事的基礎上加以創作,離不開虛構、想象、夸張等手法,“創作中真要舍棄這些藝術手法,人物就缺乏生動和飽滿,故事也喪失流暢和感人,所以簡單地以‘完全真實的人物’為標準去評價藝術化了的人物形象,不符合影視作品的創作規律。”那如何讓影視作品創作與保護原型人物合理利益之間達到一種平衡?他說,實際操作中,影視公司一方面可以事先與原型人物本人或親屬進行溝通協商,在其了解劇本大致劇情的基礎上取得相應的同意拍攝授權。另一方面在劇本創作及拍攝階段,在尊重故事真實的基礎上,從常人理性的角度考量原型人物本人或親屬的內心情感,“將虛構的情節限制在一個合適的范圍之內”。 (記者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