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車改革司機怎么辦 公務員交通補貼制度標準
福建公車改革方案補貼最新消息:福建省公車改革方案出爐。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下稱《方案》),已經(jīng)省委省政府同意,并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準,于近日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lián)合印發(fā)?!贰贰?a href="http://www.iosapp77.com/news/fj/1060524.html" target="_blank">福建公車改革時間表
《方案》明確,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向基層傾斜,確保省、設區(qū)市(含平潭,下同)、縣(市、區(qū))各級改革后公務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總額,全省整體節(jié)支率不低于7%。
改革后司機如何安置?
距退休年齡5年以內(nèi)的,可提前離崗
福建公車改革司機怎么辦?根據(jù)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司勤人員是指一般公務用車司機、維修等崗位上工作,并與用人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
對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含5年)以內(nèi)的在冊正式司勤人員,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
其中,省直機關參改單位,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從正式司勤人員中采取擇優(yōu)留用、內(nèi)部轉(zhuǎn)崗、提前離崗、開辟新崗等辦法,對未留用的應予妥善安置。對單位自行聘用的司勤人員,由單位依法與其協(xié)商解除、終止合同,并支付補償金。對未聘用的其他司勤人員依法終止、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保障好他們的合法權益,不得簡單將其推向社會。
公務員交通補貼制度標準
省直機關公務交通補貼制度,每人每月的補貼標準具體為:廳級1690元,正處級1040元,副處級920元,正科級650元,副科級580元,科員及以下500元。在福州市行政區(qū)域(即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等五區(qū)范圍)內(nèi)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