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廳日前下發通知,2016年第一批省眾創空間開始征集。符合條件的享受科技企業孵化器用房補助政策;具備互聯網創業屬性的同時參加互聯網孵化器備案,省科技廳將根據有關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經費支持。
據了解,省級眾創空間申報要符合以下條件:眾創空間的運營者可以是在福建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組織成立的相對獨立的機構。眾創空間成立且實際運營時間在3個月以上;具有基本服務配套設施,可自主支配場地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少于500平方米以上,工位不少于30個。屬租賃場地的,租期應在5年以上。公共辦公(工位)與服務場地面積之和不低于總面積的90%,能為入駐企業、創業團隊提供免費或低成本的會議室、洽談室等公共辦公場地及商務、文印、寬帶網絡等相關服務;入駐眾創空間的創業企業或創業團隊的數量不少于10個;能滿足創業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資人、成功企業家、技術專家等組成的不少于5人的專兼職創業導師隊伍;眾創空間服務團隊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3名,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服務能力能滿足創新創業服務需求;具備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企業(團隊)的入駐評估、畢業與退出機制、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等。
申報單位須填寫相關資料,由主管部門匯總并于4月20日前報送至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記者殷斯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