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創新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從2018年起,我省農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長制,構建起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獎懲有力的路長管理制度。這標志著我省將成為全國第一個全面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的省份。
明年福建農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長制
意見提出,建立農村公路路長制度。其中,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總路長,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轄區內鄉鎮路長、村路長。各級路長為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和路域環境整治的總負責人。負責資金籌措,組織、督促轄區內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工作落實,協調解決突出問題。每年評選優秀總路長、優秀鄉鎮路長和優秀村路長,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依據,推動路長制不斷完善。
意見要求,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轄區內農村公路等級、數量和任務輕重等實際情況,設立鄉村道專管員,具體負責鄉、村道的日常路況巡查、隱患排查、災毀信息上報及保險理賠,參與管養單位監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時制止并報告侵害路產路權行為,協助交通執法部門現場執法和涉路糾紛調處等工作。
據了解,為養好農村公路,我省將建立農村公路省級投入合理增長機制。2018年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按每年每公里縣道30000元、鄉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標準安排,省級和地方財政各承擔50%。省級補助標準提高后的增量資金,實行與地方財政投入到位、養護成效等掛鉤的以獎代補機制,統籌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激勵;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公路養護專項工程的省級補助上浮10%,加大傾斜支持力度。(記者 吳宏雄 通訊員 廖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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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公路的范疇
關于農村公路的概念有不同的說法,國家有關部門對農村公路有如下定義:農村公路一般是指通鄉(鎮)、通行政村的公路。通鄉(鎮)公路是指縣城通達鄉(鎮)以及連接鄉(鎮)與鄉(鎮)之間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鄉(鎮)通達行政村的公路。也有部門認為“就我國的現狀而言,農村公路就是指縣鄉公路和通村公路。”還有一些省市根據本地的農村公路現狀給農村公路下了不同的定義,不少地區將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的通村公路也歸為農村公路類。
福建在全國率先全面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
福建農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長制將于2018年起實施,不得不說這是福建省在農村公路管理上的又一次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