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五
“殺害的是軍人不違反國際法”
一橋大學歷史學教授吉田裕:學界對“便衣兵”的說法其實早有定論。當時日軍僅憑“眼神兇惡”等所謂特征甄別“便衣兵”。但當時軍紀規定,如果懷疑敵軍偽裝成平民,要經過軍事法庭程序才能作出判定。
森正孝:當時有一些棄軍裝換便服的士兵,但其目的不是為戰斗,而是為逃過日軍的暴虐處置。這些人已經喪失反抗能力,被日軍俘虜。當時日軍對俘虜不留活口,會立刻處死,其中多數人在長江邊被屠殺。有關這方面的記錄、證言數不勝數。日本當時已加入《海牙公約》,其中明確規定對俘虜應給予人道待遇,日軍的做法完全違反了這一公約。
石井明:有史料證實,日軍曾闖入當時由歐美管理的國際安全區,抓走并殺害了很多士兵和平民。在南京城區,日軍也無差別地殺害了很多士兵和平民。國際法規定不能殺害俘虜和平民。日方聲稱殺的是偽裝成平民的便衣士兵,這完全是為逃避責任而進行的狡辯。
朱成山:根據《海牙公約》,當時中國軍人只要放下武器就應被視為俘虜,不管其是否換成便裝。尤其是,國際安全區是不允許攜帶武器者進入的,因此日軍在那里抓走并殺害所謂“便衣兵”是完全違反國際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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