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來自省物價局消息,《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該辦法將規范和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住房需求,促進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有效落實。
《辦法》主要從管理方式、確定原則、確定方法、實行差別化租金、明確與公租房租賃補貼的相關事項、明確公租房退出及租金繳交標準、強化公租房租金的事中事后監管七個方面完善公租房租金管理。
《辦法》明確除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外,對各類社會資本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更加靈活的價格政策。賦予經營者更大的定價自主權,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公租房,促進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另外,《辦法》從維護保障對象的合法權益出發,增加相關措施強化公租房租金的事中事后監管。明確公租房租金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照不超過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70%合理確定;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以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可參照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80%以下確(約)定。各地應加強對公租房的成本監審和租金水平的監測分析,有條件的市、縣可選擇當地有代表性的公租房作為年度成本數據采集單位和監測定點單位,并要求各級價格部門加強對公租住房租金的監管。(記者賴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