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福建省交警總隊獲悉,6月1日起至年底,全省部署開展深入推進路面交通違法整治嚴打工程運輸車嚴重違法專項行動。工程運輸車嚴重違法,一律按上限處罰,該恢復原狀的一律恢復原狀,該拘留的一律拘留。
省交警總隊有關人士表示,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運輸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推出了一系列綜合治理措施。比如:采取異地用警和交叉執法,最大限度提升查處威懾力;組建流動執法小分隊,以夜間時段、重點區域為重點,嚴查違法違規車輛等。
在專項行動中,交警將聯合住建、交通運輸部門,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源頭監管,在工程運輸車駛出建筑工地前,對車輛的處置許可、車容車況、密閉措施、裝載情況等進行嚴格檢查,杜絕工程運輸車超載運輸、無證運輸、遮擋污損號牌、不按規定裝載等違法行為;督促工程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工程運輸車密閉措施,統一外觀標識,按規定噴涂放大機動車牌號,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和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積極推廣在工程運輸車上安裝轉彎、倒車影像觀察和安全提示設備,減少車輛在轉彎、倒車時的安全隱患。
同時,督促工程運輸企業加強對工程運輸車的動態管理,綜合運用監控系統、衛星定位系統等技術手段,預防和減少工程運輸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時間和線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針對工程運輸車夜間“躲貓貓”逃避執法等行為,交警部門將利用緝查布控系統,對工程運輸車闖紅燈、違反禁令標志、遮擋污損號牌、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予以實時監控抓拍和檢索取證。
交警部門還將定期梳理匯總重大責任事故和非法改裝、強行沖卡、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抄送住建和交通運輸部門,推動在渣土運輸招投標中,嚴格限制交通違法或者交通事故多的工程運輸企業參與渣土運輸招投標,嚴禁達到報廢標準和存在非法改裝、未按期申領檢驗合格標志、未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和粘貼車身反光標識、交通違法未處理等情形的車輛以及準駕車型不符、未按期參加審驗的駕駛人參與運輸。對存在加長、加寬、加高貨廂欄板、非法改裝、不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和粘貼車身反光標識、輪胎不符合要求等違法情形的,交警部門一律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并督促落實整改。
此外,對工程運輸車發生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存在故意遮擋或者污損號牌、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超載運輸、不按規定裝載、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等同一違法行為在整治期間被查處兩次以上的,交警部門一律協調住建部門收回運輸許可證。對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以及有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行駛違法記錄的駕駛人,交警部門將依法處罰并通報企業解除聘用。(福州晚報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劉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