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省數字辦日前印發《福建省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五條措施》,提出了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培育平臺經濟新業態、完善平臺經濟支撐服務體系、強化平臺經濟發展保障等五方面的舉措。
——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實施便利化登記注冊管理;合理設置行業準入條件;完善新業態標準體系。
探索開展“一照多址”改革,進一步簡化平臺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允許使用反映新業態特征的字詞作為企業名稱。對仍處于發展初期、有利于促進新舊動能轉換的新興行業,要給予先行先試機會,審慎出臺市場準入政策。組織評估網約車、旅游民宿等領域的政策落實情況,優化完善準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管理,加快平臺經濟參與者合規化進程。
——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健全適應新業態特點、有利于公平競爭的公正監管辦法;明確界定平臺責任;完善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大力實施“互聯網+監管”;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對看得準、已經形成較好發展勢頭的新業態,分類量身定制適當的監管模式,避免用老辦法管理新業態;對一時看不準的新業態,設置一定的“觀察期”,審慎適時出臺監管措施,防止一上來就管死。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新業態,實行嚴格監管。
——培育平臺經濟新業態。推動重點領域平臺經濟加快發展;深入推進“互聯網+創業創新”。
加快打造“雙創”升級版,鼓勵平臺開展創新任務眾包,更多向中小企業開放共享資源,引導和支持互聯網行業龍頭企業建立一批在線創業創新平臺,支撐中小企業開展技術、產品、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等創新。
——完善平臺經濟支撐服務體系。加強網絡支撐能力建設;加強政府部門與平臺數據共享;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完善金融服務體系。
完善新業態信用體系,在共享汽車、共享單車、旅游民宿等共享經濟領域,建立健全身份認證、雙向評價、信用管理等機制,規范平臺經濟參與者行為。允許有實力有條件的互聯網平臺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質。
——強化平臺經濟發展保障。保護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平臺經濟領域消費者權益。
鼓勵平臺通過購買保險產品分散風險,更好保障各方權益。督促平臺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舉報機制,建立與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平臺的信息共享機制,探索建立消費者賠償平臺優先給付制度,鼓勵行業組織依法依規建立消費者投訴和維權第三方平臺。(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