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在第十個國家烈士紀念日來臨之際,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印發《關于促進新時代烈士褒揚工作高質量發展十一條措施》,從強化政治責任、加強規范管理、注重褒揚激勵、強化監督檢查等四個方面出臺11條措施,指導各地貫徹執行精準服務工作法,關心關愛烈屬,精細化管護烈士紀念設施,傳承弘揚英烈精神,推動新時代烈士褒揚工作高質量發展。
措施指出,各地要積極推進將烈士褒揚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評內容,并作為文明城市單位、雙擁模范城(縣)創建活動、平安建設考評內容;建立健全英雄烈士保護部門聯動協調、共建共管機制,充分利用宣傳、黨史、文旅、文博等部門高端人才優勢,發揮省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專家委員會的作用,提升對烈士紀念設施管護利用水平。
同時,要持續深化分類整修、分級負責、統一數字化管理“兩分一統”烈士紀念設施長效管護機制,落實“六個一”管護標準,按照國家級、省級、設區市級、縣級和未確定保護級別五個層次,落實精細化、規范化管理;依托“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一體化平臺”,開設“福建英烈網版塊”,建設全省烈士紀念設施“一張圖”信息管理平臺;根據烈士紀念設施的類別、規模、保護級別以及周邊環境等情況,在劃定保護范圍和邊界的基礎上,落實烈士紀念設施不動產權屬登記。
措施要求,各地要建立烈保系統“三個一”常態化工作機制,即每人學習宣傳一個英烈故事、幫扶聯系一位烈士家屬、掛鉤管護一個烈士紀念設施,深化烈士英雄事跡的挖掘收集整理和研究運用,精準做好烈屬困難救助服務工作,及時掌握烈士紀念設施管護情況,加強業務指導;要持續開展“烈士親友講烈士故事”“八閩烈士紀念設施巡禮”“萬福千屏致敬萬千英烈”等活動,傳承弘揚英烈精神;要創新展陳講解形式,充實英烈講解力量,加強烈士紀念設施展陳講解工作;要常態化開展“為烈士尋親、為烈士立傳”活動、采集完善烈屬信息內容,及時整理烈士生平事跡,將烈士英雄事跡和精神傳承下去。(福建日報記者 何祖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