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艘由廈門駛來的內支線轉關貨輪平穩靠岸,船上裝載有福建海中鮮貿易有限公司一批凍格陵蘭比目魚。企業業務員陳明在“單一窗口”進行申報,并在“報關單雜費欄”按照“廈門—福州江陰”運費扣減標準填報扣減運費。經榕城海關駐福清辦事處關員核對后,扣除了貨物完稅價格中的國內段運費,標志著“內河運費扣減”舉措在福清正式落地。
“內河運費扣減標準出臺后,海關關員第一時間告知我們,并指導我們規范申報,現在我們不用再為內河段運輸費用繳納稅款,直接享受到了真金白銀的政策紅利,進一步降低了我們的經營成本。”陳明高興地表示。
據榕城海關駐福清辦事處關員介紹,“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是指海運進口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再通過水運方式繼續運輸發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已單獨列明或者納稅義務人能按照客觀量化標準進行分攤并提供依據的,可不計入完稅價格。
據介紹,第二批主題教育開展以來,榕城海關緊密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給紅其拉甫海關全體關員重要回信精神,深入進出口企業、港口、船公司、貨代等開展實地調研,全面了解進出口通關環節存在的痛點堵點。福州江陰港涉及廈門口岸內支線轉關進口單量大,針對各方關于加快“內河運費扣減”新模式推廣應用的呼聲,榕城海關主動溝通協調福州海關關稅職能部門尋求指導支持,復制推廣“內河運費扣減”試點經驗做法,與地方商務部門建立協作機制,摸清集裝箱內河運輸價格構成及影響因素,明確了“廈門—福州江陰”段內河運費扣減標準,為企業向海關進口申報時扣減運費提供依據,解決了企業拿不到國內段運費資料無法實現扣減的難題。該項舉措全面實施后,全年預計可為福清企業節約稅款支出100余萬元。
下一步,榕城海關將繼續深入同地方商務部門的合作,客觀量化更多航線的運費扣減標準,進一步向企業宣傳推廣“內河運費扣減”舉措,讓企業充分享受政策紅利,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助企紓困減稅降費。
(記者 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