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關于首臺(套)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的地方性法規在閩落地,下月起施行
立法領跑,為新質生產力“加油”
《福建省促進首臺(套)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關于首臺(套)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的地方性法規。
技術裝備是產業升級和科技進步的重要支撐,對推動新質生產力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而首臺(套)技術裝備則是體現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
黨的二十大對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作出部署。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強調,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因此,在這個時間節點出臺條例,契合國家戰略,響應時代需求,充分體現了地方立法的前瞻性、創新性。
《福建省促進首臺(套)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條例》采用“小切口”立法形式,小視角、小體量,不分章,共17條。篇幅雖然不長,但都是針對首臺(套)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中的難點、痛點出招,致力于推動解決先進技術裝備更新迭代、推廣應用中體制機制障礙等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大問題”,為技術裝備創新“加油”,為福建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
讓首臺(套)產品拿到“身份證”
檢測評定是推動首臺(套)技術裝備發展的關鍵環節。條例明確要求建立健全檢驗檢測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完善首臺(套)技術裝備相關標準、計量、檢驗檢測和認證制度,進一步規范檢驗檢測行為。
因此,這個條款的設定是給首臺(套)產品發放合法“身份證”的前提基礎。
作為國內領先的鋰電池檢測系統供應商,福建星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少產品都是從無到有、從摸索到領先,目前公司已有3項技術裝備獲得省內首臺(套)產品認定。
星云電子政企事務部經理張德旺告訴記者,首臺(套)產品在認證評定過程中,由于針對全新的產品設備沒有統一的標準,檢測認證機構往往很難進行評定,或者直接拒絕評定,這給企業產品評定帶來困擾。他坦言:“可以說,認證標準直接決定了設備產品是否具備先進性。”
認證標準要怎么定?省工信廳表示,將研究起草首臺(套)評定辦法,在全省范圍內公開征求意見,對現行的首臺(套)技術裝備認定和實施細則進行修訂。
省市場監管局也表示,下一步,將鼓勵計量技術機構與企業加強交流合作,對認定為我省首臺(套)技術裝備的計量器具,聯合開展測量技術和方法的研究,制定地方計量技術規范。支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對認定為我省首臺(套)技術裝備的計量器具,優先建設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為相關技術裝備量值溯源提供技術支持。
破解“不敢用、不愿用”難題
業內人士指出,研發首臺(套)技術裝備投入大、時間長,研發出來后不少企業不敢用、不愿用,還有一些企業甚至為首臺(套)技術裝備設置“隱形門檻”,因此,推廣應用難,一直是首臺(套)技術裝備面臨的最大難題。
為打開首臺(套)技術裝備市場,條例通過政府引導和市場機制相結合等措施,破解初期市場信任不足等問題,加快推動我省新質生產力形成和發展。
一方面,明確規定在招投標中,招標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臺(套)技術裝備投標人的內容,不得超出招標項目實際需要設置技術參數。對已經獲評定的首臺(套)技術裝備,自評定之日起兩年內,視同已具備市場占有率和應用業績。
“條例的出臺為掃清首臺(套)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障礙提供了法治保障。”福州天宇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幫田告訴記者,公司有兩款產品分別于2022年和2023年獲得首臺(套)認證,都屬于條例規定的“認定之日起的兩年內”,根據條例,將徹底解決這兩款產品在招標過程中對業績有所要求的問題。
另一方面,條例也積極鼓勵省內國有企業擔負起責任,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推動行業、市場的整體發展。
目前,省內幾家國有企業已紛紛行動,展現國企的擔當與實力:由省投資集團投資、省船舶集團馬尾造船廠建造的“閩投1號”,在連江縣定海灣海域成功投產運營,為全國首臺漁旅融合的半潛式深海養殖平臺;由省港口集團權屬企業海上客運公司采購應用、省船舶集團建造的“閩江之星”輪在“閩江游”臺江碼頭首航,是省內首艘電動船舶。
政策加持“扶一把、送一程”
政策的支持保障是首臺(套)技術裝備發展的重要推力。
對此,條例中有不少“扶一把、送一程”的條款。如明確加強政策扶持,規定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制定首臺(套)技術裝備研制和推廣應用的扶持政策,出臺鼓勵研制和購置使用首臺(套)技術裝備的相關金融措施。同時,研制和購置使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將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并且扶持和優惠政策可以疊加適用。
針對這一問題,張德旺深有感觸:“購買首臺(套)技術裝備的應用方承擔著不確定風險,為應用方提供政策支持是有必要的。”目前星云電子的首臺(套)產品已在福建3個設區市被購買應用,根據當地政策,已有應用方獲得相應補助。他希望,省內各地在條例出臺后,相關扶持政策能夠及時跟進。
事實上,我省2018年就制定了相關支持措施,對應用我省研發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企業,給予不超過設備購買單價15%的補助。
而此次條例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將國家部委規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改為“首(臺)套技術裝備”,目的就是為了降低認定、支持門檻。省里之前出臺的規范性文件也將盡快作相應調整修改,以與條例規定相一致。省財政部門也將繼續支持采購首臺(套)技術裝備,不斷加大財政投入,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助力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建立完善的容錯免責機制也是保障首臺(套)技術裝備的關鍵措施之一。條例鼓勵探索首臺(套)技術裝備研制和推廣應用,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對符合規定條件且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據了解,目前省國資委18家所出資企業均已建立完善容錯糾錯制度或免責事項清單,進一步增強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發展的保障能力。
立法,只是走出了支持首臺(套)技術裝備發展的第一步。展望未來,還需各方共同努力、協同推進,讓首臺(套)技術裝備在市場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更好賦能新質生產力,努力推動我省新型工業化不斷躍上新臺階。(福建日報記者鄭昭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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