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福建代表團在駐地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本團議案建議等情況。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至大會議案截止時間3月8日中午12時,福建代表團共向大會提交議案15件。議案主要圍繞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法治建設、加強社會治理、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保障華僑權益等方面,提出修改刑法、刑事訴訟法、招標投標法、企業國有資產法、鐵路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歸僑僑眷保護法,制定長期護理保險法、托育服務法、學校安全法、供銷合作社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華僑權益保護法等議案。
截至3月10日中午12時,福建代表團共提交建議278件。建議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聚焦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提出了建設高能級創新平臺、支持金磚創新基地建設發展、建設全國高校區域轉移轉化中心、促進我國獨角獸企業持續快速發展等建議;二是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提出了發揮僑資僑智優勢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推動涉海運跨境電商物流行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中印尼“兩國雙園”、打造共建“一帶一路”新旗艦項目等建議;三是聚焦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民生和社會事業補短板,提出了進一步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支持地方高水平師范院校進入“雙一流”建設、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進校園等建議;四是聚焦提升文化影響力,提出了系統性推進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推進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建設國家級朱子文化(南平)生態保護區等建議;五是聚焦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加快制定我國可持續發展報告鑒證準則、加快我國水功能區劃調整和管理、加強我國零碳園區建設等建議;六是聚焦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提出了打造兩岸時尚創意產業示范區、深化兩岸影視文化交流、設立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分銷點、進一步推進恢復閩臺旅游等建議。
此外,福建代表團人大代表在審議發言中,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建議。會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有關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采取多種形式,第一時間回復代表。(記者鄭昭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