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
對2024年度文旅經濟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給予表揚的通報
閩政文〔2025〕9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24年,全省各地各部門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提升文化影響力、展示福建新形象”重要要求,著力培育文化旅游業成為支柱產業,推動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
為表揚先進、宣傳典型,進一步調動和激發全省上下推動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真抓實干、奮楫爭先的良好氛圍,根據《新形勢下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激勵措施》,決定對2024年度推動文旅經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的福州市鼓樓區、廈門市湖里區、泉州市鯉城區、晉江市、南平市建陽區、龍巖市永定區、周寧縣等7個縣(市、區),給予通報表揚,并享受相關正向激勵政策。希望受到表揚的地方充分發揮模范引領和示范帶動作用,珍惜榮譽、再接再厲,不斷取得新的更大成績。
各地要以受到正向激勵的縣(市、區)為榜樣,持續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結合自身實際,學習借鑒好經驗好做法,推動縣域文旅經濟發展再上新臺階,以高質量發展的實際成效譜寫新福建建設新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