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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有票,不用上山勞作,也能獲得穩健收益;小小一張票,可以貸來真金白銀……近年來,林票、綠票、生態票等各種“票”已成為福建林農眼中的最新“時尚單品”。
這些票雖然名稱與形式不盡相同,但都屬于林業收益權憑證,有著共同的底層邏輯:在合作經營的基礎上,通過折資量化,將林業資源轉化成證券化的票據資產。它被認為是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能夠有效破解“單家獨戶怎么辦”“錢從哪里來”等林業發展難題。有了它,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林農變股東,資源增長、林權增益、林農增收。
小小一張票,有怎樣神奇的魔力?本期深讀為你解碼。
一張票聚合萬千林農
靠自己,或許可以種好一棵樹,但未必能夠種好一片林。這是三明市沙縣區高橋鎮上里村林農盧盛垅的切身感受。
“種樹,挖個坑、填上土,就能坐等成材嗎?”盧盛垅說,他種樹的方法原始、粗放,植苗后,前三年除草,之后就看天吃飯。這樣的杉木林,到主伐時每畝出材量只有六七立方米。當地省屬國有林場福建省沙縣官莊國有林場因科學管護、集約化管理,出材量是獨戶經營的2倍以上。
盧盛垅也想效仿。但,一是沒技術缺資金;二是他家里只分到了3畝林地,形不成規模效應,投入產出比不高。這碎片化的林地,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放眼沙縣,當地小吃業發達,全區每年外出經營小吃的人數近2.5萬人,約占農村人口總數的34%和農村勞動力總數的55%。部分山林因此失管。
沙縣的困擾,正是林改新題。
21世紀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從福建發端,走向全國。這場“從山下到山上的改革”,以分山到戶破題,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從此,靠山吃山的林農,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珍視自家山林。但隨著時代變遷,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
其中,“單家獨戶怎么辦”難題尤為棘手,因為隨著農村勞動力成本上漲,獨戶經營的局限性日益凸顯,適度規?;洜I是必由之路。
推動林業適度規?;洜I,有很多方式,沙縣鼓勵場村合作。
“一方是國有林場,有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另一方是村集體,有資源條件。”謝汝根曾在三明多個國有林場擔任場長,是場村合作最早實踐者。他說,雙方合作經營,最后按約定比例分配收益。
但場村合作,不是人人都歡迎。
“村集體和國有林場合作經營的這片林子,我知道自己有份,但是到底值多少錢、利潤什么時候才能分到手,心里沒有數啊。”盧盛垅說,更何況,林業投資變現難問題依然存在,“只有等到十幾二十年后,林木采伐了,才能拿到實實在在的收益”。
有感于此,沙縣在場村合作的基礎上,借鑒資本市場的經驗,提出了發行林票的構想。林票可以類比為股票,是一種未來收益權憑證。
以官莊林場在夏茂鎮梨樹村發行的首批林票為例,村里有一片643畝的杉木幼林,評估后確定現有價值130萬元。2019年,村里將這片林子委托給官莊林場經營,按照約定,林場占股15%,村集體占股85%。官莊林場將這85%權益量化成林票,其中30%歸村集體、70%歸村民。每個村民可以領到面值400元的林票。
官莊林場承諾,到主伐時,每畝保底出材量13立方米。要知道,上一輪采伐時,這片林子的畝均出材量才5立方米。按照林票發行時的行情,屆時村民手中的400元林票,至少將升值到2000元。
不過,林票持有人不一定要等那么久。這張票被賦予了更多功能,具備金融屬性。比如,可以在市場上交易流轉,也就是說,林農不用等到林木成材,隨時都可以變現。林票還可以作為質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一張票帶來真金白銀
在場村合作中,國有林場通常扮演著直接出資人的角色。但現狀是:相當一部分國有林場經營狀況不盡如人意,有些甚至入不敷出。經營好自有林地尚且舉步維艱,遑論合作經營、聯農帶農。
解決之策是引導多元資本參與林業投資。這也是深化林改面臨的另一個難題:錢從哪里來?林票在制度設計上,為社會資本進山入林提供了新的入口。
去年,武平縣萬安鎮賢溪村林農池志昌,找到了武平縣天源國有林場有限公司經理鐘天明,有意轉讓自家一片691畝的山場。由于木材行情日漸低迷,山場上一輪采伐后,池志昌遲遲未造新林,就索性將山場轉給國有林場。
拿下這片采伐跡地后,天源林場計劃營造杉木林。經過測算,造林總成本要181萬元,包括山場收儲價款、造育林投資、保險費、林地使用費等。一時間要拿出這么多錢,天源林場也犯難。過去的做法,是向銀行借貸。但這一次,鐘天明選擇通過發行林票融資。
融資目標是181萬元。社會公眾可通過認購一定面值的林票,參與投資。天源林場則通過收取一定比例的經營管理費,獲得收入。每年,天源林場按照林票面值的5%,向林票持有人預分紅。到了林木采伐時,賣木材的總收入扣除預分紅、投資成本、經營管理費和相應稅費后,算出凈利潤,再按照股比分紅。如果項目出現經營虧損,天源林場則需兜底。
這種模式,正是武平主推的股金型林票。顧名思義,它強調資金入股,而非資源入股。
去年6月,基于這691畝山場的武平1號林票發行。池志昌作為原林權所有者,優先參與了投資,認購了面值20萬元的林票。
“過去,社會資本參與林業投資,需要直接參與林業經營管理,而林業的專業性與復雜性,無形中抬高了投資門檻。”鐘天明說,股金型林票有效暢通了社會資本進山入林的渠道,降低了投資門檻,同時也是更為穩健的投資方式。“由于需要承擔兜底責任,國有林場被倒逼著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確保林業增產增效,林票增資增益。”
實際上,引資入林本就是林票的應有之義,它為林業投融資開辟新路徑。同時,各地也在不斷優化林票產品設計,進一步暢通引資渠道。
3月25日,三明市三元區城東林場利用地方專項債資金,在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購得4張林業生物資產票據,總面值1951萬元,總成交價2007萬元,溢價率2.8%。
所謂的林業生物資產票據,是三明推出的林票升級版,當地習慣稱為“林票2.0”。
“最初的林票屬于非標準化金融產品,雖然具備交易流轉功能,但本身的局限性,導致流通性差、交易難,一般只限于村集體內部交易。”三明市林業局四級調研員謝錦斌說,“林票2.0”則依托標準的開發流程與多重權威背書,變身電子化資產憑證。作為標準化的金融產品,“林票2.0”可從場外轉向場內,在產權交易所暢通流轉,吸引更多資本的目光。
此次城東林場買票所用的資金,源自當地建設國家儲備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所獲批的地方專項債。2023年“林票2.0”上市以來,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平臺已累計完成9宗交易,總成交額近3000萬元,參與交易的既有社會資本,也有地方專項債。此外,三明還完成了2宗“林票2.0”質押融資,融資金額848.8萬元。
眼下,當地還計劃推動金融、資產管理等機構,通過信托計劃或資管計劃認購“林票2.0”,引導更多資本類型參與投資林票。
一張票創造更多想象
林票制度層面與時俱進的創新,不斷掃清資本進山入林的障礙。但想象中的投資盛況并未如期出現。一個不可忽視的現象是,在有的地方,林票發行后市場流動性差,交易量少,溢價程度有限。換言之,社會投資林業熱情有待提高。
在業者看來,林票的核心價值不在于票面,而在其錨定的林業資源資產。如果林業發展本身具有足夠的吸引力,自然不缺投資者。
目前,各地發行的林票,大多以林木資源為標的物,其增值空間取決于木材行情。近年來,國內木材行情持續低迷。以福建主產的杉木材為例,最近5年收購價大幅下跌,每立方米收購價從上千元下跌至目前的七八百元,許多人工商品林經營者艱難保本。對未來缺少信心與正向預期,投資積極性自然不足。
“與其說要如何增強林票流通性,不如說要如何推動傳統林業轉型升級,通過培育新的增長點,提高林業經營效益,增強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全程參與林票開發過程的三明市林業局原副局長潘子凡說。
永春縣林業局局長林榮福持相同觀點。當地的思路是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減少對杉木等針葉純林的依賴,通過對接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培育珍稀大徑材、套種珍貴闊葉樹等方式,生產出附加值更高的多元化林木產品;另一方面,跳出林木看林業,通過發展林下經濟、林業碳匯、森林旅游等多元業態,實現林木資源非木質化利用,有效延伸林業產業鏈,拓展林業發展空間。
當地林票開發思路,集中體現了這些林業產業發展新理念。永春于去年推出了具有本土特色的綠票。綠票分林地林木合作經營類、林下經濟類、林業碳匯類等3種類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當數林下經濟類綠票。
近年來,永春縣決心大力發展林下經濟,提出了林藥、林菌、林蜂等十大模式。林下經濟要想實現集約化發展,必要的基礎設施不可少。整地、修路、建設水肥設施等,每畝光前期投入就要幾萬元,不少有意從事林下經濟的經營者因此心存顧慮。永春的策略是,借鑒工業領域“三通一平”的招商引資策略,提升林下空間基礎條件,吸引投資者。
林下空間哪里來?誰來提升林下空間?林下經濟類綠票,應運而生。和常見的林票一樣,此類綠票也基于合作經營生成,只不過,它的標的物是林下空間。
去年,永春縣湖洋鎮辦林場——六八林場拿出130畝闊葉林的林下空間,與縣國企永春縣永綠林業發展有限公司合作。雙方約定,林場提供林下空間經營權,占股30%;永綠公司負責完善林下空間基礎配套設施,占股70%。改造提升后的林下空間,租賃流轉給市場經營主體,用于發展林下經濟。由此產生的租金收益,便是雙方合作經營的收益,按各自所占股比分配。收益權制發成同樣具有交易、流轉、質押等權能的綠票。永綠公司通過每年預分紅等方式予以兜底。
這張綠票激活了廣闊的林下空間資源。眼下,當地正致力于培育引進林下產品加工企業、搭建林下產品電商平臺,全產業鏈推進林下經濟發展,推動林下空間價值的提升,綠票將成為優質投資產品。未來,永春綠票將改革成“福林票”,并與花卉產業、養蜂業等林業產業深度結合。
多元化經營模式將拓展林票的更多功能,激活林業發展潛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林業、投資林票,真正激活萬重山。
延伸閱讀
我省完善林權資產折資量化的林票運行機制
這些票,今后統稱“福林票”
記者 張輝 通訊員 宋家健
林票、地票、生態票、綠票、竹票……我省這些形式各樣的“票”,將有統一規范的名稱——“福林票”。
近日,省林業局、省委金融辦、人行福建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福建監管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林票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廣泛吸納全省各地經驗,進一步完善林權資產折資量化的林票運行機制。
以林票為代表的林業票證,是我省各地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破題創新之舉。
2019年,三明市創新合作經營方式,在全國率先探索林權資產折資量化的林票運行機制——在合作經營基礎上,量化權益,生成預期收益權憑證,并賦予其交易、流轉、變現、質押等權能。2023年,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提出,鼓勵探索林權資產折資量化的林票運行機制。
在此背景下,全省各地相繼探索制發林業預期收益權憑證。這些票證名稱與樣式不盡相同,背后標的物、參與對象、交易模式、利益分配方式等也各有特色,體現了基層首創精神。但各自為政也可能引發規范不足等問題。為此,我省四部門聯合發文,從制發、管理、交易、功能拓展等方面明確了省級規范。
通知提出,我省林業預期收益權憑證將統稱為“福林票”,由省林業局設計票樣。“福林票”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票面須注明編號、林票類型、持有人、股份數量、經營地點、經營面積、合作單位、發行單位、發行日期等信息,由制發單位所在地的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為保證資產安全,通知要求,林票制發主體要建立風險隔離機制,設立林票運行銀行專戶或專賬,實行專款專用,確保林票運營安全。明確林票質押期間,未經質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鼓勵對林票對應的森林資源進行疊加保險。引導林權收儲擔保機構為林票質押貸款提供收儲擔保服務,降低投資風險。
可交易、可流轉,是林票的一大特征。為暢通交易渠道,通知提出,依托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等專業交易機構,完善林票產品交易系統、規則等,推動林票規范發布、掛牌和交易。
林票的出現,有效暢通了資本進山入林渠道。通知要求,持續創新投融資模式,拓展林票基本功能。
在鼓勵吸引投資方面,加大市場宣傳、推廣力度,鼓勵組建林票相關投資基金,引導企業積極參與購買林票等綠色資產, 吸納更多社會資本進山入林; 在強化金融支持方面,鼓勵銀行機構積極研究開展林票質押融資業務,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前提下試點和推廣林票質押融資免評估模式,支持銀行機構將林票票面價值納入盡職免責依據中。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在明確底線性原則、強調基本規范之余,為各地自主創新留足空間。譬如,通知明確,林票的具體類型可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
“我們將持續把林票改革作為建設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的重要舉措、作為集體林權制度‘三多’改革試點的重點任務,在規模經營、規范制發、規避風險上下功夫,不斷促進資源增長、林權增益、林農增收。”省林業局改革發展處負責同志說。(福建日報記者 張輝 通訊員 宋家?。?/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