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29日訊 把車停在大媽們跳舞的“地盤”,讓福州的陳先生差點丟了性命;老人跳廣場舞噪音惹爭議,舞池多次被潑糞水;占用進出醫院的斑馬線跳廣場舞,影響救護車通行……海都報曾多次報道福州廣場舞出現的各種現象,愛好跳舞的大媽們與受到影響的鄰居之間也是斗智斗勇,各出損招。在這次省兩會上,廣場舞引起了政協委員的關注。
市民聲音 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
在本報兩會互動平臺上,福州讀者張女士說,在三縣洲大橋下空地跳廣場舞,場地多次被人潑上糞水,十分氣憤。附近小區一些居民則表示,廣場舞的音量確實很大,難以忍受。一位小區居民稱,附近居民和舞場的人多次出現沖突。
市民周先生也來電參與說,廣場舞與一些市民的紛爭屢屢發生,如何解決這一問題?相關部門要針對廣場舞制定明確的規定,規定不應“一刀切”,要根據場地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可以跳廣場舞。如果可以,那么跳舞的時間段是什么,音量的標準又是多少等。一旦規定明確,執法人員對于違反規定者就一定要堅決處理。如果車主隨便停車占據了跳舞的場地,就要罰款,甚至拖車。有爭議時,不是靠誰的“嗓門大”、“拳頭硬”就能占便宜的,必須要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問題。
委員建議 部門監測音量 高考期間暫停
“近年來各地的‘廣場舞’很紅火,但也暴露出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其實質是當地政府規劃和社區管理存在‘被動、缺位與無為’。”省政協委員潘亮認為,其問題是在城市和小區建設規劃之初,沒有考慮留出群眾活動的充分空間。對這種有益身心的群眾文體活動,缺乏扶持與引導,任其自由發展。
潘亮建議,要創新管理模式,做好引導服務,讓廣場舞不再擾民。各地文體主管單位需要牽頭,協調城管、街道辦、社區等相關基層組織,把各方“廣場舞”負責人請到一起,坐下來商談如何更好開展活動,或者組織“廣場舞志愿者團隊”,有效解決各類糾紛及擾民問題。
在充分綜合各方意見基礎上,各地可以制定因地制宜、以文體主管部門為主體進行管理的廣場舞管理模式或辦法。有些地方,由政府統一提供器材,由第三方管理,音量控制在標準范圍內,曲目由大家選定認可;在靠近居住區的地方,采用耳麥播放;文體管理部門聘請專職輔導員、保安負責管理音響場地、安全等工作;環保部門進場監測音量,高考期間暫停活動等,以有效解決各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