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我省日前查處了土地閑置和漳州市財政資金沉淀問題,經監察部審核,依據《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和有關規定,問責7個相關責任單位和21名責任人。
據悉,今年9月,我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國大督查第二批核查問責工作的部署,對土地閑置問題和漳州市有關部門2012年及以前年度財政結轉結余資金18971.03萬元未及時交回同級財政統籌使用問題,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其中,土地閑置問題以截至8月底閑置土地面積較大且未處理為標準,對排名前兩位的漳州龍海市和福州閩侯縣進行問責。
上述兩個問題,共有7個相關責任單位受到通報批評,21名相關責任人(含縣處級7人)中,效能告誡3人、通報批評4人、誡勉教育13人、責令作出深刻檢查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