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快辦行政案2小時辦結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5日訊 1月21日上午,仙游縣公安局榜頭派出所迅速啟動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快速辦理了一起未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案件。該案從案發到查結僅歷時兩個小時,是莆田市公安機關運用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辦結的首例。
1月21日上午10許,仙游縣公安局榜頭派出所民警在榜頭上乾社區某酒店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該酒店前臺工作人員陳某未按照規定對住宿旅客進行信息登記。11時許,辦案民警確定該案件符合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條件,遂啟動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口頭傳喚陳某至縣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二中心。在民警指導下,陳某按模板同時自行書寫材料、民警使用執法記錄儀當場詢問,利用音視頻口頭履行告知程序,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6條第1款,對陳某罰款300元,兩小時之內辦結該起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是指對不適用簡易程序,但事實清楚,違法嫌疑人自愿認錯認罰,且對違法事實和法律適用沒有異議的行政案件,通過簡化取證方式和審核審批手續等措施,實現案件快辦快裁。但對于特殊人員、涉及黃賭毒的重大敏感案件、涉外涉恐案件以及較重處罰等,規定不適用快辦。
今年以來,仙游縣公安局率先構建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機制,不斷完善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的具體辦案流程,專門建設成立莆田市唯一專門用于快辦案件的功能室——仙游縣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二中心快速辦理室。目前,仙游縣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二中心快速辦理室已陸續開展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對于二中心所轄辦案單位內符合快辦條件的違法行為人認錯認罰的案件,逐步適用快辦程序。
(記者 陳琦 通訊員 魏靜 鄒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