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名為“云在指尖”的網絡購物平臺在微信朋友圈里迅速躥紅。該平臺聲稱,只要在平臺上消費128元以上,并在微信朋友圈內轉發鏈接發展下家,即可獲得下家購買商品利潤的40%。昨日,記者了解到,福州不少市民通過朋友圈拉人加入。專家認為,這種“金字塔模式”的營銷手段類似于傳銷。
“云在指尖”商城首頁
“云在指尖”微信群聊截圖
微信群里的成員發送操作指南
記者調查
微信交流群傳授盈利方式
“云在指尖,輕松月入過萬”“只要消費128元即可成為會員”“推薦加入有40%的抽成”,近日,福州市民吳小姐告訴記者,她身邊的不少朋友加入了一個名為“云在指尖”的網購平臺,并通過類似上述的言語來誘惑她加入。
吳小姐通過朋友小林分享的鏈接進入“云在指尖”,購買了一盒價值128元的面膜。而后,她又將該平臺的鏈接分享在微信朋友圈,并向朋友極力推薦。
記者了解到,“云在指尖”是一個微信商城,所有用戶既可以是買家,也可以是賣家,用戶支付128元購買商品后就可以成為商城的會員,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商城鏈接,只要有人點擊分享的鏈接即被鎖定為終端客戶,這些客戶在商城消費后,會員用戶將獲得廣告傭金。
“云在指尖”由廣州云在指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運營。記者昨日撥打該公司客服熱線,但客服人員表示,加入“云在指尖”成為會員,需要通過掃描粉絲交流站的微信二維碼或者向已經是會員的人了解。
記者通過百度搜索“云在指尖”官方網站,進入該網站發現,頁面上方寫著“云在指尖粉絲交流站(非官網)”。在合作伙伴一欄里寫著,“云在指尖”與騰訊內部合作。首頁的正中央有兩個微信二維碼,掃描可進入“云在指尖”交流群。
記者掃描其中一個二維碼,進入“微商時代(云在指尖)交流群”。一進群就有一個疑似“云在指尖”內部人員向記者發了一個進群須知的消息,該消息內容介紹了“云在指尖”的消費模式,“云在指尖的模式是F2C(垂直電商模式),比如出廠價是100元,拿到消費者手里200元。其中有100元的利潤就分配給我們推廣商,這就是我們的盈利點。”
在記者進入該群以后,還有不少人掃描二維碼進群。群里不少人在問如何成為會員,如何盈利。有已成為代理商的群成員甚至還發了一個關于“云在指尖”盈利模式的操作視頻以及各類產品介紹。
拉下線直銷有40%傭金 有人沉迷后買了一堆沒用的東西
根據“云在指尖”規則,用戶消費128元后成為“云在指尖”“管家”,即會員。當分享1名顧客消費時,將獲得產品利潤的40%傭金。
“云在指尖”把每一件產品的利潤分為80%與20%。比如,A用戶花了128元以后,拉B用戶消費,A用戶可獲得40%的傭金,而后B用戶(第一層分享消費)再拉人消費后,A用戶可獲得10%的傭金,以此類推,分享到第五層A用戶都可獲得10%的傭金,到第7、8層,A用戶可獲得6%的傭金。剩下的20%獎勵給推廣業績較好的消費商。
另外,當消費商消費滿880元后,即可成為分銷商,可享受團隊無限層5%的利潤;當消費商消費團隊人數累計達到1000人,自己直推50人即可申請升級代理商,可以享受團隊無限層的傭金60%。
“當你直推的下家交易成功(15天內不退貨),你就會收到40%的傭金。”微商時代(云在指尖)交流群中的一名代理商告訴記者。
“云在指尖”數據顯示,在一個半月的時間內商城瀏覽量就已達到27萬人次。
不少網友、消費者質疑該平臺涉嫌傳銷。網友玲玲表示,剛看到時也被它迷倒了,可是仔細深入研究便會發現這其實是傳銷。根據她的計算,到第8層,市場就飽和了,多數人是賺不到錢的。
福州一市民告訴記者,他的親戚沉迷于云在指尖,整天對著微信聽課拉人,甚至還開了多個微信號,自己拉自己購買,已經花了不少錢購買了一堆沒用的東西。家里的孩子也無人管教。
騰訊表示沒有與“云在指尖”合作
對于“云在指尖”聲稱與騰訊合作的情況,記者也咨詢了騰訊相關人士。
騰訊方面表示,騰訊未與“云在指尖”合作,針對目前朋友圈中出現的惡意營銷、假貨、謠言等各類違反《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的內容和行為,騰訊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打擊措施,并將不斷完善相關違規行為的處罰機制。
另外,騰訊方面表示,騰訊不鼓勵利用個人微信號進行商業營銷行為,對于用戶舉報較多、涉及銷售假貨、詐騙和商業侵權的個人微信號,微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用戶協議進行處理。同時,騰訊也提醒廣大用戶注意辨別朋友圈中相關信息的真實性,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專家分析
如果頂尖上家跑路 下家可能血本無歸
福州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陳章旺分析認為,“云在指尖”的營銷模式通常表現為產品價格虛高,并通過“拉人頭”來壯大隊伍。“這就相當于空手套白狼,如果頂尖上家跑路,那么下家有可能血本無歸。”陳章旺表示,消費者應該警惕此類推廣信息,遇到陷阱應向相關部門反映,工商部門需介入調查。
福州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林筱文同樣認為,在這個平臺上購買商品,這些產品的質量也不知道是否有保證,多數消費者都是沖著拉下家購買產品有利潤可賺去的,而后買了一堆實際上并不需要的東西或者劣質產品,這種時候消費者往往不是理性消費。”
同時,林筱文認為,微信朋友圈里的人都是身邊的熟人,在朋友圈里拉人購買產品,容易傷了人與人之間的和氣,同時也破壞了彼此間的信任。“云在指尖就是利用人的貪念刺激消費者。
記者了解到,此前就已經有媒體報道,工商總局將“云在指尖”定性為傳銷,“云在指尖”將“拉人頭”作為體系內人員盈利的主要模式,這種做法,本質上就是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