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三男子陳某、黃某、李某利用奧迪小車的萬能鑰匙,多次來到福清城區專門盯著奧迪車實施盜竊,偷走車內財物近7萬元。近日,福清法院依法對陳某、黃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對3人共處以6萬元罰金。
2015年9月16日,陳某、李某與一名外號“光頭”的男子,攜帶奧迪小車的萬能鑰匙,從廈門駕駛租來的小車至福清市尋找奧迪車,盜竊車內的財物。三人在福清市城區發現一輛黑色奧迪A6小車后,由李某與“光頭”負責望風,陳某用開鎖工具打開車門,偷走車上的香煙等物品。次日,陳某、李某與“光頭”將這些香煙以1萬余元賣掉,贓款三人均分。
嘗到甜頭后,第二天晚上,陳某、黃某和“光頭”三人再次從廈門駕駛租來的小車至福清市作案。次日下午,三人在福清市音西街道某服裝店門口發現盧先生停放的奧迪車。由陳某與“光頭”負責望風,黃某用開鎖設備打開車門后偷得車內現金1.9萬多元及一雙運動鞋,三人將贓款均分。
2015年9月28日晚上,陳某、黃某、李某從廈門駕駛租來的小車至福清市尋找奧迪車盜竊車內的財物。三人在福清市城區用開鎖設備打開一輛奧迪車并偷得車內的一箱花生油。接著,三人駕車至音西街道某飯店門口,發現鄭先生停放在該處的一輛奧迪車,由黃某、李某負責望風,陳某用開鎖工具打開車門,偷得車內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及一部手機。隨后三人又至音西街道某茶葉店門口,打開俞先生停放在該處的一輛黑色奧迪車,偷得車內的兩盒茶葉。當日,三人在福清市宏路街道被公安民警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