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3日訊 再過一周就是婚禮,福州準新娘小陳昨日凌晨4點50分左右,在海底撈福州蘇寧廣場店與朋友聚會,鄰桌幾名客人突然“發飆”打砸,小陳意外被啤酒瓶砸中頭部,滿身是血地倒在餐廳。海底撈方面證實,打砸現場的是餐廳的食客。福州警方已介入調查。
李小姐是參與聚會的朋友之一。她說,剛上菜就聽到了大廳“噼噼啪啪”地響,一名30歲左右的客人從遠處一路砸過來,想撤來不及了。
在福州總院急癥室,小陳說,她背對打砸者,聽到聲響想走,結果看到一張憤怒的男子的臉,然后一瓶啤酒砸到頭上,血流如注,不省人事。她說自己不認識打砸的人。
福州總院醫護人員說,小陳頭皮有兩三厘米的裂口,已縫合,經掃描有輕微腦震蕩。
小陳的母親說,女兒的結婚請柬已發,如今時間臨近,為縫合傷口還剃掉了不少頭發,希望女兒能快點康復。
海底撈福州蘇寧廣場店負責人王經理告訴記者,打砸現場者被證實是11號桌的客人。現場原本有5人,兩人在買單后離開,剩下的三人則對海底撈進行打砸。他說海底撈也是受害方,餐廳損失了包括電腦、調料臺、電視等財物。昨日凌晨5點45分,海底撈已報警。民警在6點05分到了餐廳樓下,要求一工作人員去派出所做筆錄,隨后離開。
李小姐質疑說,對方一路打砸而來,但是餐廳方面并沒有明顯的制止行為。如果前期就制止了,也許小陳就不會受傷。
而王經理說,一開始工作人員也有出面制止,但面對危險,員工也會躲。
王經理表示,海底撈目前已墊付了1500元醫療費,等警方界定責任問題后,是餐廳的責任,餐廳將賠償客人損失。
福州開元律師事務所楊大成律師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但這些規定都是指經營者因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時,經營者應當承擔責任。而該事件中,陳小姐的身體傷害是第三人的不法行為造成的,并非店家提供的飲食或服務造成。另外,如果餐飲企業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卻仍然無法制止傷害的,餐飲企業是可以免責的;但是,如果餐飲企業在安全保障義務方面有過錯,則應承擔相應責任。(海都記者 趙楊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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