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賬戶里日益增加的住房公積金,想個法子“套出來”?千萬不要有這樣的念頭。記者24日從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通過應用共享聯網數據、實行窗口協查工作機制、暢通舉報熱線電話郵箱等手段,福州查處騙取騙貸住房公積金的力度大幅提高,騙取騙貸公積金人數也大幅下降。
近日,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接到群眾報送的一條線索,職工林某名下住房已賣,但仍以還貸為由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中心立即啟動打擊騙提住房公積金聯動協查工作機制,對林某相關情況展開調查,當天通過大數據查證林某通過偽造某銀行還款對賬單騙提住房公積金的違法事實。
中心工作人員通過住房公積金綜合管理系統數據匯聚平臺調查發現,林某在馬尾繳存公積金、在城區窗口辦理提取業務,近兩年均以長樂區某套住房申請還貸提取,其與配偶在3年前就已辦理了離婚登記,經函詢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該住房未登記在林某或其前妻名下。綜合情況查明,職工林某已構成騙提事實,中心執法大隊立即電話聯系林某,告知其在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函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仍未全額退款,將凍結其自足額退款之日起8年內的提取和貸款資格,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所在單位,屬于國家公職人員的,同時報當地紀檢監察機關。
據悉,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通過應用共享聯網數據、實行窗口協查工作機制、暢通舉報熱線電話郵箱,普及住房公積金法律常識,嚴厲打擊騙提騙貸行為。近年處理的騙取騙貸職工數從2018年、2019年的238人,下降至2020年、2021年的9人。
□相關規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第三點: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并隨個人賬戶一并轉移;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并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